來稿|離岸信託監管如何掀起富豪離婚潮?

撰文:01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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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稿作者:謝柏梁

2026年盛夏,中國高淨值財富領域迎來劃時代監管變革。7月24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關於離岸信託個人所得稅有關事項的公告》(2026年第21號公告),同日配套出台征管層級的2026年第15號公告,正式搭建起中國首套完整的離岸信託個人所得稅征管體系,徹底填補數十年來的監管空白,終結高淨值人群利用離岸架構隱匿資產、規避稅負、隔離婚姻財產分割的灰色時代。與此同時,在岸稅收加大了全方位監管與無盲區實施力度。

新政倒逼頂層富豪「技術性離婚」

政策落地後,頂層財富圈的應對行動迅速鋪開。數據顯示,2026年8月上旬,內地千萬級以上資產人群離婚登記數量,較去年同期大幅增長127%,打破常年穩定的數據曲線。時間線的高度重合,並非偶然的社會現象,而是高淨值群體基於稅收新政的集體風險對沖,一場圍繞財產合規、稅負優化、風險隔離的富豪離婚、易城遷徙、海外資產重構潮全面爆發。

2026年雙重磅稅務公告的落地,實現離岸信託「設立、存續、變更、終止」全生命周期稅務監管覆蓋,徹底顛覆舊有財富運作邏輯。依據21號公告核心條款,新政確立三大剛性征管規則,全面封堵避稅漏洞:第一,中國稅收居民將境內外股權、不動產、金融資產等財產裝入離岸信託時,直接視同財產轉讓,資產增值部分統一按照20%繳納個人所得稅,且完稅後重置資產計稅基礎,杜絕後續重複避稅空間;第二,離岸信託存續期間產生的股息、利息、資本利得等收益,無論是否向受益人實際分配,均需由居民受益人按年度主動申報納稅,徹底終結「收益滯留境外、長期零納稅」的慣例;第三,執行嚴格的實質重於形式原則,對多層嵌套的離岸代持架構全面穿透核查,最終追溯至境內實際控制人,層層拆解隱匿資產的灰色架構。

與此同時,新政設立90天合規補報窗口期,允許高淨值人群主動補報2023年以來離岸信託歷史收益,免於滯納金與罰款處罰,這一彈性規則成為倒逼富豪集中整改的核心催化劑。窗口期結束後,未申報、未繳稅的離岸資產將直接被認定為偷逃稅務,面臨補稅、滯納金、行政罰款,情節嚴重者將追究刑事責任。

離岸信託隱形屏障徹底瓦解

除稅收監管外,新政更打通稅務、外匯、司法、CRS跨境數據交換壁壘,實現離岸資產全透明化。舊規則下,富豪藏於離岸信託的婚後財產,國內法院與稅務機關難以核查舉證,成為婚姻財產分割的最大漏洞;新政落地後,婚姻存續期間置入的所有離岸資產、增值收益、投資回報,全部納入夫妻共同財產司法認定範圍,無法再通過境外架構逃避分割。

2026年的富豪離婚潮,並非單純的情感破裂,而是監管規則重塑下的精準財富避險行為,蔡崇信離婚事件是這輪行業浪潮的典型縮影。公開資料顯示,蔡崇信長期依託開曼、BVI多層離岸架構持有阿里巴巴核心股權與海外投資資產,數十億美元的離岸財產長期處於監管模糊地帶,既無稅務申報壓力,也能完美隔離婚姻財產分割風險。在舊規則下,即便婚姻變動,其離岸信託鎖定的巨額資產,難以被司法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配偶無法參與分割。

但2026年稅收新政落地後,這一保護屏障徹底瓦解。新政明確,2023年1月1日後居民個人置入、存續的離岸信託資產,全部納入穿透征管範圍,婚後產生的資產增值與投資收益均屬應稅範圍,同時可被法院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這意味着,蔡崇信名下長期隱匿的離岸資產即將全面透明,若未提前梳理婚姻關係,不僅需要補繳巨額歷史稅款,還將面臨高比例財產分割,數十年積累的財富將大幅縮水。

因此,新政落地八日後的快速離婚操作,是專業財稅與律師團隊精準推演後的合規博弈,核心目的是在離岸資產全面合規申報前,完成婚姻風險切割,固化個人財產權屬,規避後續的分割損失與稅務風險。繼蔡崇信之後,2026年8月以來,珠三角製造業上市實控人、江浙滬一級市場投資大佬等眾多高淨值人士密集辦理離婚手續,呈現「低調快速、無財產爭議、窗口期集中辦理」的鮮明特徵,與普通離婚形成明顯區分。

跨境監管收緊終結灰色套利

梳理2023至2026年A股實控人離婚股權分割數據,可清晰看見財富監管收緊的趨勢變化:2023年共出現3起案例,合計分割市值約264.1億元;2024年2起,合計23.26億元;2025年3起,合計16.66億元;2026年截至9月29日共3起,合計分割市值73.35億元。數據變化並非離婚率常態波動,而是監管漏洞收緊後,原本隱藏的婚姻財產風險集中暴露,高淨值人群被動集中處置的結果。

近兩個月來的本輪富豪離婚潮,本質是「技術性離婚」,是高淨值群體應對離岸稅收新政的核心對沖手段,背後隱藏三套清晰的財富保護邏輯,完全不同於普通民眾的情感離婚。

技術性離婚精準切割財產風險

第一,切割夫妻共同財產,鎖定核心資產權屬。舊規則下,離岸信託的隱秘性讓富豪可獨佔海外婚後資產,配偶無法舉證、法院無法核查。新政實現數據穿透後,所有離岸資產的設立時間、資金來源、資產規模、收益流水全部可查,婚後置入的離岸財產增值部分必須依法分割。在90天合規窗口期內完成離婚,可徹底切割婚前與婚後資產邊界,隔離配偶的財產分割權益,保住核心積累財富。

第二,優化稅務主體,降低整體合規稅負。過去多數富豪以家庭為單位搭建離岸信託架構,夫妻交叉持股、共同受益,長期實現零申報、零納稅。新政落地後,此類歷史滯留收益需要集中補報補稅,且後續每年收益均需繳納20%個稅。通過離婚拆分資產主體與信託受益權,可重新規劃稅務架構,拆分合規壓力,同時規避夫妻資產關聯帶來的聯合穿透核查風險,實現稅負合理優化。

第三,抓準窗口期兜底,杜絕長期合規風險。本次新政給予的90天補報窗口期,是高淨值人群最後的無滯納金整改機會。窗口期後,所有未合規的離岸資產將直接定性為偷逃稅務,面臨嚴厲處罰。集中離婚不僅能快速梳理個人資產邊界、完成合規申報,更能一勞永逸隔離未來婚姻變動帶來的二次財產分割風險,實現財富長期穩定。

今年7月1日《國務院對外投資的規定》:首次將居民個人納入境外投資監管,個人設SPV、海外投資需備案 / 登記,不得私自搭建離岸平台轉移資產。離岸信託稅收新政,標誌着中國高淨值財富管理時代的徹底迭代。過去依靠信息不對稱、監管空白、離岸架構嵌套實現的隱匿財富、規避稅負、隔離風險的灰色時代正式終結,財富透明化、合規化、陽光化成為頂層財富運作的唯一準則。銀行對大額、可疑跨境交易上報,海外開戶 KYC 亦要求資金來源與完稅證明。必要時啟動跨境司法協助:可透過稅收協定、司法互助,向離岸轄區調取帳戶資料、凍結及追繳非法轉移境外資產。

從宏觀層面而言,這輪浪潮是國家財富監管體系完善的必然結果。長期以來,離岸信託成為少數頂層人群的避稅特權,加劇稅收不公與財富分配失衡。新政的出台,本質是推動高淨值海外財富陽光化、合規化,而富豪的集中技術性離婚,只是監管收緊過程中市場主體的短期博弈反應。

內地資本加速赴港過渡佈局

面對離岸稅收新政的全面落地,高淨值人群的財富應對不僅限於離婚重組,更延伸至資產轉移、城市遷徙、海外身份重構等多維度操作,形成「離婚優化、投港布局、易城博弈、海外遷移」的完整財富調整鏈條。

首先是財產跨境轉移,重點布局香港市場。值得關注的是,在內地稅務與監管口徑中,香港屬於標準離岸地區。香港擁有獨立普通法體系、獨立稅制、單獨關稅區與自由資本流動機制,內地居民在香港設立的家族信託、持有的離岸人民幣(CNH)資產,完全適用21號公告監管規則,與開曼、BVI信託納入同一征管體系,僅剩資產靈活性優勢,不再具備避稅與隱匿功能。這也讓原本依賴香港架構做財富隔離的富豪,徹底失去灰色操作空間。

內地稅務部門近年持續強化高淨值人群稅務稽查,組建專屬稽查團隊,部分團隊甚至專門跟進單一億萬富翁的稅務合規情況,精準打擊高端避稅行為。數據顯示,僅香港一地保守來看,就沉澱着遠超過1.7萬億美元的內地居民財富,成為富豪規避內地嚴格監管、優化資產配置的核心陣地。雖然香港信託已被納入離岸監管體系,但依舊保留資本自由流動、金融工具豐富、保值期望托底、法律體系成熟的優勢,成為高淨值人群過渡布局的首選。

據港交所9月9日公告,海底撈大股東張勇、舒萍夫婦在新政落地前,通過家族離岸信託大幅折讓配股,出售2.59億股海底撈股份,套現的交易總額為27.51億港元。對外雖稱是個人資金安排,但至少表面上來看,此次大額套現是為應對離岸信託歷史欠稅補繳與稅務合規整改。深層的考慮與家族規劃,當然遠不止此。

富豪移民潮下的財富利益重組

其次是「易城博弈」,利用區域監管差異優化稅負予以討價還價,爭取實現損失最小化。在嚴格的全國性新政框架下,部分富豪利用國內不同城市的稅收執行彈性、招商競爭關係,開展稅務博弈。據市場知情人士透露,廣州某上市企業控股大股東曾收到1億元稅單,隨後以企業整體遷往上海為談判籌碼,最終與當地稅務部門達成協議,將應繳稅額降至500萬元。此類案例並非個例,眾多高淨值企業家通過企業遷址、主體變更、區域稅收談判等方式,對衝新政帶來的高稅負壓力。同時,部分富豪刻意選擇香港、新加坡等境外小型且隱私度更高的金融機構存放資金,避開大型投行的高調監管視野,降低資產曝光與稽查風險。

富豪們的海外移民潮悄然升溫。面對全面穿透的稅務監管與日趨嚴格的合規要求,一流富豪大多搖身一變為外國人,中等富豪也在紛紛攘攘,加急獲得家人與資深的外國護照庇護,在這兩者之間的眾多高淨值人士也迅疾啟動海外身份辦理,提前規劃稅收居民身份轉換,規避未來可能出台的資本退出稅。部分富豪通過沽售境內上市公司股權、梳理離岸資產架構、海外杠杆借款等方式,提前完成資產出表與跨境配置,降低境內資產集中度,分散合規與稅務風險。

本輪富豪離婚、易城、討價與海外遷徙浪潮,從來不是簡單的情感變動或資產搬遷,而是監管規則重塑下的財富利益重組。短期來看,90天合規窗口期內,高淨值人群的資產梳理、婚姻切割、架構重組行為仍會像錢塘大潮一樣高強度持續,市場相關案例將維持高位;長期來看,隨着跨境數據核查、稅務穿透監管、財富合規體系的持續完善,灰色財富運作空間將會有所減少或者另闢蹊徑、再起堂廡。

未來,高淨值人群的財富管理將告別過去的充分套利思維,在很大程度上轉向合規經營、依法納稅、風險前置的專業化模式。離岸信託也將回歸資產保護、財富傳承的本源功能,不再作為大幅避稅的重要工具。與此同時,財富監管的均等化,從國家願望上看將進一步縮小貧富監管差異,優化財富分配格局,推動中國資本市場與財富管理行業走向更規範、更公平的新階段。當然,財富與婚姻、在岸與離岸、偷稅與征稅的利益博弈仍會持續,未來依舊會伴隨着各類資產重組事件,見證頂層財富格局的波翻雲湧、騰挪變化與持續演進。

作者謝柏梁是香港紫荊書院副校長,上海交通大學中文系、中國戲曲學院戲文系原主任。

文章僅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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