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煙草統一包裝刊憲延誤 清貨期過短恐將煙民推向黑市
來稿作者:簡永哲
海關近日頻頻出招打擊私煙,除搗破觀塘私煙倉、拘捕屋邨派傳單招客女子,又在深圳灣管制站檢獲估計市值逾半億元的未完稅製成煙草。連串行動算是稍稍遏止私煙集團氣焰,但其實去年9月政府收緊《應課稅品條例》對未完稅香煙定義後,一年來社區私煙仍然十分猖獗。各區仍有店舖明目張膽賣白牌煙,甚至最近連中醫診所都有售賣私煙。被捕中醫事後更說:「你以為好嚴重呀? 」,反映這些商販不覺得賣私煙是嚴重非法事情。
私煙成行成市凸顯執法盲點
究竟現時私煙商販有多肆無忌憚?筆者日前有一次親身經歷,當時下班途經葵芳一間「知名」賣白牌煙的士多,該店一年前被海關放蛇,人贓並獲然後關閉了一段時間,現在又再重新開業。好奇下觀察一下,發現舖頭貨源充足,甚至將私煙直接放在櫃面售賣,親眼目睹士多負責人以低於煙稅的價錢兜售,視法例如無物。這就說明了私煙這種非法生意市場需求很大,有利可圖下,只要風聲稍鬆,不法分子又會再捲土重來「搵食」。
政府去年9月修改《應課稅品條例》,但凡售價低於煙草稅的香煙,必須證明已課稅,否則被視為未完稅香煙。這個修訂方向正確,可是任何法例,即使寫得如何嚴厲,但如果最終收不到阻嚇作用,就等於「紙老虎」。但這可能不是執法或巡查力度問題,就海關而言,當局今年7月就曾經一連兩周,在全港11個港九新界零售點打擊買賣私煙,行動中拘捕5男6女,合共檢獲13萬支懷疑未完稅香煙,市值約54萬元,應課稅值約40萬元。坦白說,現時這種規模及頻率的巡查執法,相比私煙成行成市,可說冰山一角。
更值得警惕的是,現時連中醫診所、花店、大閘蟹店等,這些看似與私煙無關的商戶,也加入售賣私煙的行列。換言之,單單針對士多及報紙檔這些「傳統」賣煙點巡查執法已不足夠,執法策略必須與時並進。另外,拘捕了的案件中有多少最後能成功起訴,入罪後法庭又是否重判,都是關鍵。事實證明,立了法不等於問題解決,私煙亦不會因此自動消失。希望政府以此為鑑,在未來實施「統一包裝」和「完稅標籤」兩項關於煙包的措施時,務必考慮更周詳。
刊憲延誤令前線商販進退維谷
措施的實施時間線,正是最值得關注的問題。兩項措施初心很好,但相關附屬法例的刊憲日期,比原定遲了4個月,而全面實施的日子(2027年12月1日)卻沒有順延,這確實不理想。須知道政府當初容許煙包措施有準備期、過渡期及其長度,是考慮到生產線調整、以及零售層面清售存貨需時。刊憲延遲了4個月,意味着生產商、零售商的準備時間被硬生生浪費了4個月,因為業界只可能在收到確切的法律文件(即刊了憲的條文)後才投資於生產線調節,例如下單製造適合的機器。
今次「統一包裝」對煙包設計的更改是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的,涉及全港所有煙草產品的重新設計、印製、分銷,並非一時三刻可以完成。零售層面亦需時間清售舊包裝存貨。假設「統一包裝」全面實施日期維持明年12月不變,12月1日後任何人再售賣舊包裝即屬違法。因此,假設香煙製造商因刊憲延遲而未能趕及,只可在明年第四季開始後才將新包裝的香煙產品運抵香港及入口,即零售商可能只有一至兩個月的空窗期清貨,這會令零售商(尤其是前線商販)陷入兩難:如在新貨到港前存入過多舊貨,將面臨承受因不能賣出貨物而蝕本的風險;如存入舊貨過少,就會出現部分合法煙草產品斷貨的不良局面。斷貨不但對生意有影響,對市場來說亦會將消費者推去黑市,最終又變成大家都輸的情況,又一次加重海關的執法負擔。
控煙政策須打組合拳
總括來說,欲速則不達,「控煙十招」每一項細節安排必須想多一步,平衡政策力度,實施細節及時間亦要顧及實際運作的承受力;尤其是「統一包裝」是十招中的關鍵,既不能有失,而只將時間表延後幾個月亦無礙控煙大業。
控煙工作在修例、巡查、執法及檢控各方面要形成一套連貫的「組合拳」,才能事半功倍;同時希望當局全面評估執法難度,不能只靠零售端把關,否則構思再好的政策,到頭來只會得不償失,引起反效果。
作者簡永哲是自由工作者及公共政策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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