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合財街商鋪貨物嚴重阻街 食環署半年發出128宗檢控

撰文:區禮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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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合財街一帶經常有商鋪將貨物擺放到行人路上販賣,夜深時更將行人路變成貨倉,擺放存貨,阻塞路面,成為區內困擾問題。近日,有關問題在區議會上討論,有區議員要求食環署加強執法;食環署回覆指自四月至今,已經向相關店舖負責人共作出 128宗檢控。

元朗區區議員蕭浪鳴向《香港01》表示,元朗合財街一帶的商舖貨物阻街情況有惡化的跡象,商鋪日間在行人路上售賣貨品,夜間又用行人路擺放存貨,嚴重阻塞路面,容易發生意外。蕭浪鳴議員就此去信食環署,要求署方加強執法。

元朗合財街一帶的商舖貨物阻街情況有惡化的跡象。(區議會文件)

食環署書面回覆稱,由四月至今,食環署人員向一所售賣蔬果的店舖負責人共作出 13宗檢控。在十月中,食環署亦多次派員到該店進行突擊巡查,期間發現該店舖有貨物展示至行人路,對途人造成阻礙,即場對該店舖負責人作出 5 宗檢控。至於合財街一帶的其他商鋪,食環署指根據紀錄,由四月至今,署方人員在合財街一帶就店舖非法擴展營業對途人造成阻礙,向店舖負責人共作出 128 宗檢控。

署方人員在合財街一帶就店舖非法擴展營業對途人造成阻礙,向店舖負責人共作出 128 宗檢控。(區議會文件)

食環署重申十分關注元朗合財街一帶的店舖貨物阻街情況,並已加派人手在上址一帶加強執法工作,及不時與警務處在合財街一帶進行聯合突擊行動,以嚴厲打擊違規活動。

除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 228 章)第4A條檢控店舖阻街違例者外,食環署亦可引用2016年9月24日實施的《定額罰款(公眾地方潔淨及阻礙)條例》(第 570 章),向違例者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定額罰款水平訂於 1,5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