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污染】土瓜灣酒店外牆通宵發光 戶外燈光約章無法律效力

撰文:李穎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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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廈外牆LED設備發出強光、造成光污染的問題,近年屢見不鮮,而土瓜灣譚公道一幢未啟用的酒店近日亦被指造成光污染,影響民生。有區議員近日向區議會呈交文件,指有關酒店於晚間開啟LED設備,令區內約千戶居民受影響。

位於譚公道的一幢酒店外牆鋪設光管,大廈的頂部亦設大型LED顯示屏,九龍城區區議員楊振宇指,酒店雖未啟用,但外牆的光管和顯示屏去年尾已亮燈,他估計是職員在測試燈光。不過他指,光管和LED屏幕幾乎日日開,更由入黑開始持續到清晨,期間發出的強光造成光污染,影響到不少附近的居民。

酒店外牆裝置了光管。(區議會文件)

「傲雲峰有三座都中(受強光污染),三座加起上來,也有一千戶。」不少單位的住戶需長期拉上遮光簾,隔絕強光,但更甚的是,酒店的位置對正部分居民的睡房,令居民的作息亦受影響。

由於酒店當時仍是地盤,楊振宇指自己曾向地盤負責人反映有關問題,望對方向持有酒店的公司傳達,惟一直未收到回覆,光污染問題亦未有改善,故後來對有關公司進行查冊,並就事件向公司登記的地址發出投訴信,但仍無回音。無奈之下,他唯有就事件向環保署投訴,並向區議會提交文件,要求跟進。

酒店頂層外牆設有大型LED顯示屏。(區議會文件)

環保署後來向他表示,成功接觸到有關公司,雖然公司最初質疑過有否法律規管光污染問題,但最近亦願意簽署《戶外燈光約章》。酒店現時已沒有開外牆的光管和LED屏幕,不過,公司所簽署的《戶外燈光約章》並無法律約束力,即使商戶加入約章後故態復萌,造成光污染,環保署除勸喻外,亦無法採取任何行動。

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曾於2018年就有約章無法律約束力、環境局會否考慮立法規管的問題提出質詢。當時環境局局長黃錦星指,政府在《約章》推出計劃兩年後會檢討有關措施成效,並委託兩所顧問公司,於2019年進行意見調查,以了解各界及公眾對戶外燈光的現況和規管措施的看法,研究其他經濟體和城市對戶外燈光裝置採取的規管安排等事項。

楊振宇指,光污染問題暫時得以舒緩,接下來亦會觀察情況,但問到將事件推向區議會層面,能否給予商戶自律的壓力,他指不敢猜測,但總比以個人身份做好:「酒店在社區中做生意,出現爭拗都不好,不如大家坐下來談談,談出一個方案。」

據查冊資料,該仍在施工中的酒店,是由耀洋投資有限公司所持有。《香港01》記者正就有關事件向該公司查詢。

而環境保護署(環保署)回覆指,於去年11月及今年1月共接獲兩宗關於土瓜灣譚公道103-107號頂層廣告燈箱造成光滋擾的投訴。 署方派員實地視察及與負責人了解後,得悉上址的酒店當時仍未開業,並曾於較早前測試外牆顯示屏。職員已勸喻酒店負責人,日後在操作戶外燈光裝置時,應參考《戶外燈光裝置業界良好作業指引》內的建議措拖(包括在晚上11時關掉戶外燈光裝置),以減少燈光對附近居民造成的影響。 環保署人員在3月1日及12日晚上跟進巡查時,留意到大廈的戶外燈光裝置(包括頂層的顯示屏)已在晚上11時前關掉。我們會繼續留意上述燈光裝置的使用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