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級錯誤】運輸署搞錯亂發信 綠的唔入沙田市中心被指拒載 

撰文:黃桂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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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區的士(紅的)和新界的士(綠的)各有其經營範圍,有時雖位於同一區,但綠的只能在偏遠地方行駛,不能進入市中心。不知情的市民可能會誤會司機拒載,但負責規管香港交通事宜的運輸署就不可不知。早前有綠的司機拒絶接載一名市民由馬鞍山恆安邨前往沙田中央廣場,引起市民不滿並向運輸署投訴。運輸署隨即就事件發信給涉事司機。
運輸署其後承認錯誤,指綠的不能進入沙田市中心範圍,並向涉事司機及車主道歉。

運輸署於12月4日發信給涉事男司機指,接到有市民投訴指11月17日上午,投訴人在恆安邨路口等的士,欲前往沙田中央廣場,惟涉事綠的到達後,司機拒絶接載,然後駛走,投訴司機涉嫌拒載。

運輸署在信中表示,未能查證事件是否屬實,但提醒司機,如無合理辯解,司機不得故意拒絶或怱略接受乘客的租用。又指拒絶或怱略租用人士的指示,可被判罰款及/或監禁。信末又要司機填妥夾附的回條,寄回運輸署作記錄,以確認司機已知悉事件。

運輸署發給涉事綠的司機的警告信。(Facebook專頁「馬鞍山之友」)

惟根據運輸署網站的「的士經營範圍」,綠的可於馬鞍山行走,並可沿指定路線接載乘客往返沙田威爾斯醫院及沙田馬場,即綠的不可以進入沙田市中心範圍(沙田中央廣場的所在地)。

的士業議會主席熊永達表示,類似的誤會每日都有發生,建議的士司機如遇相似事件,可解釋給乘客知道不接載的原因,以避免不必要的誤會。他指現時紅的和綠的之間的界線劃分有不少不便之處,例如綠的可前往將軍澳醫院急症室,卻不能進入將軍澳市區,引致不少誤會。他表示明白政府在制訂的士經營範圍時有不同的考慮,但建議政府可容許新界的士進入市區放客但不上客,方便市民。

馬鞍山恆安邨。(資料圖片)

運輸署回覆《香港01》查詢時承認錯誤,指政府於1976年引入新界的士,目的是為偏遠地區的居民提供合法及適當的的士服務,因此新界的士的營運範圍,主要限於新界東北(即沙田以北)和新界西北(即荃灣以北),承認新界的士可沿指定路線前往沙田馬場及威爾斯親王醫院,但不可由恆安邨接載乘客前往沙田中央廣場。

運輸署亦指,在處理這宗拒載投訴時,職員錯誤發信給有關的車主指其拒載,署方已責成有關職員,日後要小心處理投訴個案,以免出現類似的錯誤。涉事司機早前致電運輸署查詢事件,運輸署職員已於電話中表示歉意。另外,署方亦已去信該名的士車主,就事件對車主及司機所造成的不便致歉。

沙田新城市中央廣場。(資料圖片)

根據《道路交通(車輛登記及領牌)規例》,新界或大嶼山的士若在許可以外地區停車候客,或來回兜客,一經定罪,可被判罰款2000元及監禁3個月。

(鍾偉德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