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大民主牆.博評】自由是有所限制的,否則人人都可殺人放火了
蔡若蓮長子自殺身亡,惹來軒然大波,特別是教育大學民主牆出現對死者及其家屬不敬的標語,遭受各方譴責,有校長甚至表示不錄用該校學生,也有人提出若找出張貼標語的人,並確認為教大學生,應將之開除。至此,引發了學校是否應有教無類,以及犯上述過錯有沒有資格當教師的問題。
有人認為,可以看到,教大民主牆上恭喜蔡若蓮喪子的標語,所展露的不僅是不經大腦的胡言亂語,所顯示的不光是出手者的全無同理心,更可見其品德的低下,心腸的惡毒,應該嚴懲。但亦有人認為,縱使教大學生做出對死者不敬的事,也不能以言入罪,開除學籍是嚴重了一點,再說,學校應有教無類,應教育學生,而不是將之趕走。
香港是個自由社會,大家都特別珍惜自由,這是毋庸置疑的。不過,近年有人總以言論自由作幌子,行傷害他人、破壞社會之實,卻是令人髮指,而應適切予以制裁的。我們的自由都是有所限制的,不然,人人都可以放火殺人,無所節制,社會就不成社會了。故此,在維護個人自由的同時,每個社會都訂定規章,禁止冒犯別人的行為,這就是所謂法治。至於規章下的懲處標準,多參照當下的社會共識和價值取向。
那麼,若教大開除學生,又是否違背了有教無類的原則呢?
其實,學校在招生時,會考慮學生的各方面條件,德行也是其中一項。從這個角度看,若校方因為學生德行欠佳而將之開除被稱為不能有教無類的話,全港任何一間學校都不是有教無類了。再說,教育一個人成材,其中必然需要一些獎懲手段,開除學籍就是一種懲罰手段,正是用來教育學生。校方雖然開除了一個學生,不再讓其在校中尋求知識和畢業,但這也可視作本着教育的善意,希望犯錯的人覺悟前非。事實上,有時人是要失去一些東西,才能正視生命,步入成熟。為此,教大《學生行為守則》就列明,學生在學期間,必須謹言慎行,維護學校聲譽,如果違反,有機會被開除學籍及撤銷學位,這是不足為奇的。
另外,美國哈佛大學也曾取消至少十名已錄取新生的入學資格,原因是他們在臉書的一個私人聊天群裏,發布含有性或暴力內容的帖子和淫穢表情包,拿性侵、虐童和死亡兒童開玩笑,並發布種族歧視言論。有人認為,開除這些人,不僅是基於他們的不良行為,還基於他們所表現出的低劣判斷力。
看來,教大如果要為這次事件開除學生,也是有其理據的。而教育大學所培育的是準教師,人們對事件就更加敏感,除了有校長聲言不錄用教大學生,家長也大為緊張,表示若有這樣的人在哪間學校任教,絕不會送子女入讀。教師作育英才,身教最為要緊,這就難怪有家長如此緊張,當他們不認同有關行為,並視之為道德低下時,自然不能容忍。有些人縱使認為校方可以不開除犯有關過錯的學生,也不願意這些人當老師,因為,人們對老師的要求是要比一般人高的。
當然,現時並不能確認張貼標語的是教大學生。縱使是,若由此禍延所有教大學生不獲聘用,也有些過火,畢竟每個教大學生都是不同的,不宜因一兩個人搞事而怪責所有學生。
(文章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