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家誠被充公3.38億元 需一年內繳清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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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冠球會伯明翰前班主楊家誠因清洗高達逾7.2億元黑錢,於2014年被裁定罪成,並遭判囚6年。他於前年被終審法院駁回上訴後,控方申請充公涉案逾7億元的黑錢。案件今(10日)在區域法院處理時,法庭頒令充公楊的3.38億元資產。

正在服刑的楊家誠,今亦有出庭。控方早前申請把楊的7億2千萬元充公。控方今在庭上表示,已就充公的金額達成協議。楊需於1年內繳交,若未能在限期內繳交,他需以10年監禁替代。

楊家誠早前被裁定在2001至07年間,用三個個人銀行戶口及兩個由其父楊松開立的戶口清洗逾7億元黑錢。

案件編號:DCCC860/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