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灣元州商場房署職員就吸煙問題執法遇襲 七旬翁揮拳打人被捕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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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灣今日(22日)發生襲擊公職人員案。下午2時35分,警方接獲一名房屋署職員報案,指在長沙灣元州商場,欲向一名吸煙男子發出罰款告票,雙方因此爭執,對方揮拳施襲。

人員到場調查後,以涉嫌「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及「襲擊公職人員」,拘捕一名71歲姓林男子。遇襲40多歲男職員手受傷、口痛不適,被送往明愛醫院治理。警方正調查事件起因。房屋署於1月24日回覆《香港01》查詢表示,受襲人員經治療後已出院,署方已表達慰問;該署強調絕對不能接受一切的侮辱及暴力行為,並予以強烈譴責。

現場為長沙灣元州商場。(羅日昇攝)

房屋署回覆指,1月22日下午,該署一名房屋事務主任在元州邨元盛樓地下的公眾地方執行控煙工作時,被一名男子襲擊受傷,遂向警方報案。警方接報到場,拘捕施襲男子,並安排涉事房屋事務主任送院治理,有關人員於接受治療後目前已經出院。房屋署已向受傷人員表達慰問。

署方指出,襲擊傷人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會留有案底。房屋署對一切的侮辱及暴力行為絕對不能接受,並予以強烈譴責。

該署重申,於公共屋邨內的公眾範圍嚴禁吸煙,任何人士在法定禁煙區吸煙,可被處定額罰款3,000元。根據屋邨管理扣分制,公屋租戶在屋邨公眾地方吸煙會被扣5分;而抗拒或阻礙香港房屋委員會或其授權人士執法或執行職務,會被扣15分。租戶如在兩年內被扣16分,會被終止租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