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頴彰律師|《伊斯蘭堡備忘錄》非和平條約:各取所需的戰術停頓

撰文:李頴彰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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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頴彰律師專欄

「諒解備忘錄」(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在國際政治語境之中,經常被傳媒描繪成「和平在望」的訊號。但若從法律性質、外交用途以及權力結構三個層面細加審視,便會發現它本身並不等同於「和平」,而是一種介乎「政治表態」與「正式協議」之間的過渡性安排。它的主要作用,是把各方暫時已達成的共識先行記錄下來,作為日後執行、落實或繼續談判的基礎。這類文件未必天然具備完整而嚴格的法律約束力,但也絕不是單純做姿態、裝模作樣交差的紙上文章。

要判斷一份諒解備忘錄究竟有多少實質份量,關鍵從來不在文件名稱,而在於文件本身是否列明具體義務、履行程序、時間表、監督安排,以及一旦違反承諾將有何種後果。若條款清晰、責任明確、執行路徑具體,它便可以成為正式協議之前極具份量的一步。相反,若用語空泛、把核心爭議押後處理、對執行方式語焉不詳,那麼它的主要功能往往只是替各方爭取喘息空間,方便調整姿態,並重組對內對外的政治說法。

因此,近日美伊之間據報接近達成的《伊斯蘭堡諒解備忘錄》(Islamabad 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其性質便更應理解為一項危機管控安排,而非衝突的最終解決方案。綜合目前權威媒體披露的內容,美國可能會開始解凍伊朗部分受凍結資產,並放寬若干涉及伊朗石油出口的制裁。伊朗則會重新開放霍爾木茲海峽,以恢復全球能源運輸秩序。至於最具敏感性的核問題,則留待未來60日內再作深入磋商。美方多年來一直堅持的導彈限制要求,據報亦在草案中有所淡化。更值得注意的是,連戰爭賠償這類以往極少被公開觸及的議題,亦已進入討論範圍。若上述內容大致屬實,這份文件所呈現的,便不是某一方在壓倒性勝利後主導建立的新秩序,而是各方在高成本對峙與相持不下的局面中,被迫尋找一個暫時止血、降低外溢風險的平衡安排。

要理解這份備忘錄,首先不應停留於誰在道義上較為佔優的表面判斷,而應回到更實際的問題:為何各方偏偏在這一刻有需要推動這類安排。對美國而言,壓力主要來自能源市場、金融穩定、國內選舉考量,以及其對盟友局勢的實際掌控能力。一旦霍爾木茲海峽持續受阻,油價、航運、保險成本以至全球通脹預期勢必全面受壓,而這類外溢衝擊最終亦會回流至美國本土,直接轉化為政治負擔。至於伊朗,固然同樣承受制裁壓力、戰略消耗與經濟困局,但它手上仍然握有足以牽動全球市場的地緣籌碼,尤其是在海峽航運安全以及區域代理力量方面,仍具相當影響力。

正因如此,當前局勢實際上形成了一種不對稱的對峙格局:美國雖然擁有較強的綜合國力,卻無法以較低代價實現全部政治目標。伊朗整體實力雖然較弱,卻仍有能力顯著推高對手所需承受的戰略成本。在這種權力失衡而又互相牽制的形勢下,最可能出現的,自然不會是一次過徹底解決爭端的和平條約,而是一份充滿彈性、帶有模糊空間,並為後續博弈預留餘地的諒解備忘錄。由此可見,即使這份備忘錄最終順利簽署,其本質仍然更接近一種戰術層面的暫時停頓,而非真正意義上的戰略和平。

原因很簡單,因為它所處理的,主要是當前最迫切、最表面、亦最容易即時牽動全球市場與政治情緒的危機象徵,卻未有真正觸及衝突反覆出現背後的深層結構。霍爾木茲海峽重開,固然可以暫時穩定能源市場。資產解凍,亦可以在短期內紓緩伊朗所面對的經濟壓力。制裁有所鬆動,亦有助為後續談判騰出空間。然而,核問題仍未解決,導彈限制依然懸而未定,地區代理衝突亦未見真正止息,這些足以令局勢再次升溫的核心因素,其實都未有被正面處理。換句話說,若這份備忘錄確實存在,它更大的作用是把原本可能升級為正面軍事衝突的局勢,暫時轉移到談判、施壓、監察與地區角力的層面之上,而不是從根本上終結彼此之間的敵對邏輯。

當中最值得留意的,是這套安排在很大程度上依賴一種經過精心計算的「面子分配」機制。外交之所以有時能暫時拆解危機,關鍵往往不在於各方利益衝突已經真正消失,而在於每一方都能找到一套說法,足以向本國社會、政治體系以至支持者交代。假如相關資金由海灣國家出面處理,伊朗可以對內宣稱自己取得了實質補償與談判成果,美國亦可對外表示並非由自己直接向伊朗作出讓步,至於海灣國家,則可以把有關安排包裝為維護區域穩定與商業秩序的必要投入。這種設計的確相當巧妙,因為它讓各方在表面上都保住自身立場,不致顯得明顯退讓。可是,正正因為它建基於不同對象、不同語境、不同政治需要之上的多重敘事,當中其實同時埋下了不小的制度風險。原因在於,各方對同一份文件的理解未必完全一致,甚至可能從一開始便帶有不同預設。一旦文件進入具體履行階段,若各方對條款內容、執行先後、責任邊界以至違約後果各自作出不同詮釋,那麼今日看似脆弱但尚可維持的面子平衡,隨時便會演變成明日圍繞責任與承諾展開的激烈爭拗。

若從和平研究的基本分類來看,所謂真正的和平,至少應包括三個層次。第一,是直接暴力行為的停止。第二,是建立一套可以持續處理分歧、管理衝突的制度程序。第三,則是更根本地重整導致衝突反覆出現的安全結構與利益關係。若以這三個層次作為衡量標準,今次這份備忘錄即使最終正式落實,充其量也只是於第一個層面取得有限進展,對第二個層面僅屬初步觸及,至於第三個層面,則幾乎談不上有任何實質處理。它或許能夠暫時降低眼前衝突的強度,但未必足以阻止局勢日後再度升溫。它或許可以令市場情緒短暫回穩,卻不代表地區長期存在的安全困局因而消失。它亦可能讓各方在政治上宣稱談判已有成果,但這並不等於彼此已真正接受並願意共同遵守一套穩定而持久的規則。

因此,對《伊斯蘭堡諒解備忘錄》較為準確的理解,不應浪漫地把它視作和平正式來臨的標誌,也不應輕率地把它貶為一場毫無內容的外交表演。它只是各方在高壓現實之下勉強拼湊出來的一份中間性文件,有一定實際作用,卻遠遠談不上具備終局意義。它或許可以暫時為局勢止血,卻無法從根本化解病因。可以為各方爭取喘息空間,卻仍不足以重整整個區域秩序。真正值得觀察的,從來不是簽署一刻所營造出的象徵效果,而是隨後六十日之內,核問題能否進一步納入具約束力的制度談判,以色列與黎巴嫩戰線能否被帶進同一套安全安排之中,以及區域國家能否逐步擺脫長期由域外力量主導、又屢次被局部衝突綁架整體穩定的舊有模式。若這幾個更關鍵的問題始終沒有實質進展,那麼今天寫得再漂亮、說得再動聽的外交文件,到了明天,仍然很可能只會成為下一輪衝突的開場白。

作者李頴彰是執業律師、熟悉民事訴訟和刑事訴訟事項,暨南大學國際關係學院政治學博士候選人。

文章僅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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