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揭政府暗合馬會借荊州 十年三變臉 體院用地不復返

撰文:陳潤南 勞顯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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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配合香港協辦北京奧運和殘奧馬術比賽,2008年馬會向位於沙田馬場旁的香港體育學院暫借近5公頃場地,作為馬術比賽設施,其後馬會以短期租約向政府租用該土地,作賽馬馬廄之用,一直未有交還。
近月政府突提出把該幅用地正式撥歸馬會,實行「劉備借荊州」,續租50年。翻查文件,原來當年公眾正正擔心用地「一借無回頭」,面對議員質詢,民政事務局曾承諾馬會在奧馬後會交還體院,若馬會有意繼續使用土地,亦要先得行會審批。
有當區區議員批評馬會與政府反口覆舌,土地現時只用作配合賽馬賭博發展,不符當初承諾。

馬會早年向體院借地,用作2008年奧運馬術比賽之用,至今並無歸還。現時該地將由政府、機構或社區(GIC)用地,改劃為註明馬場的其他指定用途。(資料圖片 / 黃偉民攝)

醖讓期 馬會允完璧歸趙

回到2005年,北京奧運尚有3年便舉行,港府為了協辦京奧和殘奧馬術比賽,正尋覓適當土地作馬術比賽場館。最終體育學院管理層於4月獲通知,正使用作高爾夫球練習場和兩個足球場的5公頃草坪被「徵召」,期限為2007年初至2008年底。

當時不少議員關注馬術比賽後的土地去向。7月6日,時任議員劉千石於立法會向時任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質詢,局長回應指,「賽事在2008年9月結束後,整個體育學院的室內及大部分戶外的設施,將被還原及適度提升,然後交還體育學院重新遷返和使用」,明確表示馬會會交還土地。

賽事在2008年9月結束後,整個體育學院的室內及大部分戶外的設施,將被還原及適度提升,然後交還體育學院重新遷返和使用。
時任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2005年7月6日)
2008年北京奧運馬術比賽在香港舉行,馬術場地障礙賽中在沙田馬場舉行。(資料圖片)

落實期 兩周急改口 體院不虞有詐

然而,14日後,政府卻於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會議中改口,表示舉辦奧運馬術比賽有「延續價值」,而國際馬聯和國際奧委會亦希望減少浪費,又稱知悉馬會有意在比賽結束後,繼續保留「已興建的比賽設施」。他重申政府未與馬會達成協議,惟留下伏筆,指日後馬會可向部門及行政會議提交理據及申請,以長遠使用有關土地。

當時體院「不虞有詐」,時任體院主席李家祥於立法會表示,體院董事局與政府當局達成的共識是在2008年年底,體院可取回原址的全部地方。他補充,體院董事局認為馬會就保留借用土地上的建議,只屬「假設性問題」。

考慮到舉辦奧運馬術比賽的延續價值,賽馬會曾表示有意在奧運馬術結束後,繼續保留及使用此三幅土地上已興建的比賽設施……減少資源的耗費,政府認為該三幅土地於2008年奧運馬術比賽後的較長遠使用,將須照政府既定程序處理。賽馬會須向有關部門提交充份的理據,並通過既定程序及現有機制,其中包括獲得行政會議批准通過。
港府呈交的立法會CB(2)2313/04-05(01)號文件(2005年7月20日)

突稱急需馬房 生米變熟飯

至2016年9月,馬會終於圖窮匕現,開始向沙田區議會推銷馬會長期租用該土地的計劃。根據馬會當時的簡報《火炭馬廄用地的使用及發展》,提到因應賽馬日增加,馬會需要更多土地作馬房及馬匹訓練,因此需要改劃土地用途配合。

《香港01》就當局改變初衷的理據,傍晚分別向民政事務局和馬會查詢,局方其後回應指,馬會於2013年向政府提出申請,保留「奧運馬廏用地」。 政府認為體院重建工程完成後所提供的新增和額外設施,應足以應付需要,考慮馬場啟用至今30多年,確需額外土地應付營運。在民政事務局的支持下,沙田馬場暨「奧運馬廏用地」的批地建議已獲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通過。

民政:建議已獲行會通過

局方又指,地契的總綱發展藍圖(Master Layout Plan)將詳細列明「奧運馬廏用地」容許的用途,即現時用作馬廏、供騎師和馬匹使用的練習場及設施、馬匹游泳池及附屬設施的用途,當中不會包括「私人會所」,故不得使用該土地作「私人會所」,日後若提出更改發展藍圖的建議,當局可施加附加條款,包括徵收額外地價。馬會則暫未有回覆。 

馬會發言人則回覆指,用地改劃要求只為常規化現時的馬匹訓練設施為長遠用途,一直按照政府既定政策及程序處理有關安排。

當區區議員容溟舟批評,種種迹象顯示,馬會與政府反口覆舌,最初稱會歸還土地予體院,其後又改口,指馬會保留土地有助延續「奧運價值」,但實際上馬會根本一直未有推廣奧運馬術。他又諷刺土地現時只用作配合賽馬賭博發展,所謂「奧運價值」實際是馬主買馬的龐大投資。

2016年九月馬會《火炭馬廄用地的使用及發展》文件。
鑑於該處用地仍屬「政府、機構或社區」規劃用途,實有必要修訂為「其他指定用途」以維持現有用途。 修訂規劃用途後,火炭馬廐用地將為沙田馬場的伸延部分,繼續用作馬房及相關設施,土地用途沒有改變。
馬會《火炭馬廄用地的使用及發展》(2016年9月)

體院前院長:馬會未還地

時任體院院長鍾伯光直言,留意近日報道才知悉,原來馬會一直未歸還體院用地。他稱當年曾跟馬會商討借地計劃,包括如何還原用地並歸還體院,惟他在體院遷往烏溪沙臨時基地後已離職,故並無再跟進。

2010年體院重建,2013年啟用,鍾伯光稱新設施較以往齊全,但若計算土地面積,則明顯較以前少,他認為政府應交代馬會為何不歸還用地的原因。

港協暨奧委會義務秘書長王敏超指,體院重建後,各個體育總會滿意設施,並無其他訴求,因此不會額外要求馬會歸還用地,「主要睇關唔關自己個會事,唔關事、設施冇少到,就無理那塊地。」

佔地約4.76公頃的奧運馬房用地,原屬體院部分用地,京奧時改作馬術比賽用地。(Google Earth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