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場風雲】馬會:無意在奧馬用地建會所 朱凱廸:馬場內可擴建

撰文:鄧麗婷
出版:更新:

奧運馬房近日被改劃為註明馬場的其他指定用途,新修訂亦為馬場用地新增註釋,列明私人會所屬於經常准許用途,立法會議員朱凱廸憂慮改劃為整個馬場留下發展私人會所的空間。馬會今日在多份報章刊登聲明反駁,指無計劃在奧運用地興建會所,朱批評馬會轉移視線,問題在於新增准建私人會所的馬場註釋後,即使是奧運馬房以外的馬場範圍,將來興建私人會所毋須取得具公眾諮詢的城規會准許,亦看不到馬場有何凌駕於社區用途的必要性,在改劃及簽訂50年的「特殊用途契約」後,長久取得該幅4.76公頃的奧運用地。

奧運馬房被改劃為註明馬場的其他指定用途。(資料圖片)

《沙田分區計劃大綱圖》去年10月被發城規會修訂,11項修訂今年初出爐,包括將奧運馬房由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改劃為註明馬場的其他指定用途,反映其現況及用途;同時,註明馬場的其他指定用途亦新增了註釋,列明馬場及私人會所屬於經常准許用途。立法會議員朱凱廸憂慮,新修訂中私人會所被納入馬場的經常准許用途,變相「豪咗畀佢(馬會)」,日後增加私人會所設施毋須申請。

朱凱廸指,新增了馬場用地的註釋後,私人會所屬經常准許用途的影響,會延伸至整個馬場。(蔡正邦攝)

馬會今日在多份報章刊登聲明,重申「無計劃改變奧運用地的現行用途,在奧運用地為馬會會員興建會所」。朱凱廸今(3月9日)午再回應指,新增了私人會所屬於馬場經常准許用途的註釋後,影響會延伸至整個馬場,即使是奧運馬房以外的馬場範圍,將來興建私人會所亦毋須取得具公眾諮詢的城規會准許。結合政府去年9月與馬會簽訂為期50年的「特殊用途契約」,馬會若想擴建作商業、零售及餐飲用途的私人會所,只需與地政總署商討修改總綱發展藍圖,以及補足市值地價。朱補充,馬會在廣州從化的馬匹訓練中心即將落成,位於沙田馬場東北面的沙田舊馬房或可騰出空間,「只要地政總署畀,私人會所的範圍可以擴張」。

朱凱廸認為,4.76公頃的奧運馬房用作興建社區設施,對沙田社區更好。(蔡正邦攝)

此外,朱凱廸曾向當局追問私人會所被納入經常准許用途的原因,獲回覆指馬場內現有用途包括私人會所;朱質疑,馬場內的彭福公園亦有開放予公眾使用,何以休憩用途未有被納入經常准許用途。

朱凱廸:唔係做慈善就大晒

馬會在聲明上強調,使用奧運用地以來,賽馬帶來的稅收增加數十億,15至16年度直接回饋社會約達260億。朱直言:「唔係做慈善就大晒。」他謂,土地的使用,公眾應有更大發言權,「睇唔到4.76公頃的奧運用地一定要畀馬會」,他認為沿用現有用途興建社區設施,對沙田社區更好,質疑相對社區需要,馬場在土地用途上是否有凌駕性。

陳淑莊表明不同意特赦建議。(資料圖片)

對於沙田馬場新簽訂的「特殊用途契約」,朱凱廸坦言當中6.7億的補地價不知道如何計算,「土地拍賣都有呎價可計」。公民黨的立法會議員陳淑莊亦關注新契約,要求當局提供釐訂地價的一般標準,以及6.7億的具體計算方法。沙田馬場過往屬於「私人遊樂場地契約」下批出的設施,她質疑當局在未完成有關政策的檢討前,已與馬會簽訂長達50年的新契約,「即使日後作出政策改革,屆時已無法挽回」。

地政總署及規劃署表示,奧運馬房用地完成改劃後,將以增批部份形式納入沙田馬場的地契,其容許用途會載列於地契內的總綱發展藍圖,當中不包括「私人會所」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