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價.博評】競委會炒舊聞、貶身份、錯焦點,目的何在?
競爭事務委員會發表的《香港車用燃油市場研究報告》,筆者看罷多篇報導都看不出重點,上網拿《報告》完整看一次,驚嘆每年花納稅人約一億元經費的競爭事務委員會,成立後的第一份研究報告水準竟然如此低。
84頁的《報告》資料十分豐富,古怪之處是:
1. 競爭事務委員會有調查權而不用2. 《報告》一方面為有權不用而「補鑊」說「競委會有信心,本報告就燃油市場所作出的概述均為準確及持平」3. 另一方面高調表示沒法迫使油公司交出更多資料4. 表面說油商沒違法,但不斷暗示對方合謀和有不合理利潤
結果是交出一份炒舊聞、貶身份、錯焦點的《報告》。
市民懷疑油公司壟斷市場、合謀訂價和加快減慢。不過消費者委員會、立法會和多個政府部門都不斷研究車用燃油市場的狀況,一直沒有找到油公司的不法營商行為;2015年6月10日,陸恭蕙更代表環境局、商經局和運房局在立法會上明確指出:
有六間公司透過招標競投180多間油站,以香港的市場規模是有效競爭同時政府沒有察覺油公司合謀統計數字亦證明零售油價沒有加快減慢
競爭事務委員會有執法權,有合理懷疑可搜查公司取證和檢控;如果不同意政府的結論,委員會應當運用法例賦予的權力窮追猛打油公司,但它只不過將已有的公開資料重整一次,然後高調開記者會,基本上重覆23個月前陸恭蕙公佈的結論。這種翻炒舊聞的做事方法,十分奇怪。
更離奇的,是《報告》有詳述所用的分析方法和資料來源,確實指出油商沒有干犯反競爭行為,結論既然已由執行競爭法最權威的委員會作出,事情理應告一段落。但《報告》卻另起火頭,重手指摘只供應較昂貴的高辛烷值汽油是「極不尋常」、「有礙競爭」的現象,引導大眾懷疑油公司合謀操控市場,這種輸打贏要的手法,豈是光明正大的執法者應有的態度? 周末,其主席公開表示希望透過公開報告,讓市民向油公司施壓云云;主席莫非忘記了自己是法定執法機構?何以自貶身份變成政客,煽動民粹攻擊自己結論無違法的商人?
《報告》指香港的油價世界最貴和油商的毛利比2005年大增,並建議政府多撥地建油站和油庫、强制油商更清楚標示售價和折扣等。事實是,高油價是政府政策,目的是減少汽車數目。現在,油站最大成本是汽油稅 (每公升$6.06)、攤分油站地價成本(近年投標價折合約$1.5) 和原油成本 ($3.56),三項已達$11.12 (數字均來自《報告》),是零售折扣前零售牌價的75%! 油公司要在25%的毛利中支付折扣 (經常達$2.0)、建築成本、人工、運輸、燈油火蠟、宣傳、保險……稍有商業常識的人都看得出,所餘盈利不會高。
要大幅減油價,真正可行方法是減稅和地價 ($7.56),或容許輸入歐洲廣泛使用的清潔柴油私家車,令車主可用便宜$3-4的柴油,相對之下,强制重新引入低辛烷值汽油最多減約$1.0。競爭事務委員會完全掌握各種數據卻避重就輕,提出幾項雞毛蒜皮、實效有限的所謂建議,是否刻意模糊焦點,另有所圖?
《報告》發表後,有言論要求修改法例,讓委員會有更大權力,即使沒有表面犯罪證據也可迫使商户交出商業機密。這種導向,隱隱印證柏金遜定律 (Parkinson's Law) ——無論在任何機構,主管會用各種藉口,小事化大,擴充編制爭取更大職權和資源,令管理層的薪酬和重要性水漲船高。
莫非發表備受劣評的《報告》是為擴權而下的一步好棋?
(文章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