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九龍城|舊樓維修亂象折磨業主 不同部門勿再各自為政
來稿作者:黃文港
土瓜灣區內舊樓林立,單單在「十三街」範圍內已有80多座超過60年樓齡的唐樓。樓齡高,變相毛病亦多,政府各部門分別有不同維修命令發至業主和法團,並需要及時妥善處理。但舊式大廈問題甚多,處理維修命令可是困難之事。
跨部門合作存問題
以大廈公用地方維修為例,屋宇署有不少有關大廈公用地方維修命令需要法團籌組及處理,但很多時候因各部門之間缺乏資訊互通,導致每個命令完成後接着又需要處理另一個命令,加上難以集資,令法團及大廈業主十分苦惱。
舉例,屋宇署委派顧問及工程公司於大廈公用地方維修及修葺完成及拆棚後,屋宇署在相隔不久後發信通知需要在大廈其中一個天井安裝排煙窗,當中需要搭棚處理。法團曾向屋宇署查詢,為何不在大維修時一併處理。但署方回覆指由於部門不同,故不能一併處理。
工程質素惹人詬病
就算屋宇署就「三無大廈」及難以集資的法團委派顧問及工程公司到大廈進行大廈公用地方維修,但工程質素則惹人詬病,不少工人在大廈公眾位置放置工具,例如梯間、走廊、樓梯底等等,萬一發生意外,後果將不堪設想。有工友自己是四判工人,這種多重外判方式,令業主們難以有效監管工程質素及進度。
再者,工程質素方面。雖法團已經自行跟進工程進度,但施工質素實屬參差,大廈室內外牆所鑽過的洞口沒有修補。經法團主動向工程公司溝通後,工程人員只用玻璃膠隨便填好,沒有完全填滿。在下雨天時嚴重入水,導致多個單位受影響,事後亦是法團自行處理相關洞口。
資訊互通亟待改善
就大廈公用維修命令,筆者認為屋宇署可與各部門之間將資訊互通,在屋宇署委派顧問及工程公司進場進行大廈公用地方維修時,可以同步處理不同其他公眾命令,再計算在之後的帳單內並容許有關項目納入市建局相關資助中。
以及成立相關法定聯合部門(如滲水辦)或法定機構「大廈管理維修局」,讓各部門就大廈維修共同在該部門處理及互通資訊,同時將部分程序由市建局及其他單位集中至新部門,例如工程招標、工程監管及工程個案委派等等。讓政府更有效處理及監管大廈維修工程,市民能夠安心的改善居住環境。
作者黃文港是九龍城區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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