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通過禁初中以下學生校內用手機 新例9月生效

撰文:高紫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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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國民議會周一(30日)通過法案,禁止3至15歲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及其他連接上網的裝置,而高中學校則可自行決定全面實施禁令,或只於部分年級執行。

新法案禁止幼兒園、小學和初中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平板電腦、智能手錶等連接上網的裝置,不過若因為教學、課外活動或是殘疾兒童的特別需要,則可獲豁免。禁令會在今年9月開學時生效,學生需要關掉裝置,或者把裝置留在家中。

法國早於2010年已禁止學生在上課期間使用手機。當地媒體報道,法國有86%的12歲至17歲青少年擁有手機。支持法案人士認為,學生濫用手機會分散其課堂注意力,影響體育課堂活動,甚至會使他們受到暴力、色情等不良信息的影響。

(新華社/德國之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