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海鉤沉|1962年中印戰爭北京最大的收穫:回歸談判桌

撰文:塗柏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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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中印於邊境對峙的形勢雖然依舊有再度爆發衝突的風險,相較數月前卻有所緩和,雙方政軍高層的磋商也一直未中斷。儘管有輿論認為,「光談而不打」形同空轉,絲毫無益於解決邊界問題,然而衡諸1962年中印戰爭的政治考慮與日後的中印關係變化,不難看出:能將原先仗恃有美國與蘇聯支持、聲稱邊界不容談判的印度給逼上談判桌,並建置兩國間的爭端溝通機制,其實便是一項極大收獲。

從印度的利益考量,尼赫魯(Jawaharlal Nehru,1889─1964年)等印度領導層對中國抗議的「麥克馬洪線」(McMahon Line)總是認為毋須談判,反控中國有意「侵佔」印度領土。以至於在中印戰爭之前,持續宣傳「印度的邊界是幾個世紀以來由歷史、地理、習慣和傳統確定的」,以人為構建的「歷史疆界論」認為印度的疆域乃渾然天成,否定其統一乃繼承自英國殖民的帝國遺產。

尼赫魯為此也於1954年與中國簽訂不涉及邊界爭議的《關於中國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間的通商和交通協定》時,加碼宣稱「這項協定是我們同中國和西藏關係的起點。根據我們的政策和我們同中國的協定,應該認為這條邊界是牢固的、明確的、不容任何人談論的」。

也正因如此態度,加上印度不斷派軍北上,又暗中支持西藏反共,迫使毛澤東於1962年10月戰火爆發前指示了對印作戰原則:「今天我們打仗,我看有兩條,一要打勝,把尼赫魯打到談判桌上來,二要有理、有利、有節」、「這一仗,我們不打則已,打,就要打出威風,起碼要保持30年的和平」。是以,北京所指定的對印戰略一直不是以武力收復乃至鞏固疆土,而是將印度逼上談判桌。

毛澤東最終決定以武力還擊的方式阻止尼赫魯(左)政府的蠶食策略,逼使印度坐上談判桌。(新華社)

客觀而言,彼時西藏的建設與人力物力仍很貧乏,解放軍的給養常靠民工和犛牛運輸。時任解放軍副總參謀長的楊成武便曾坦白,「在西藏養兵難啊!算費用在那裏養一個兵等於內地養七個兵」,可見其後勤之艱難。

故中共為了避免再蹈朝鮮戰爭時因後勤不繼導致戰果無法擴大的覆轍,才決定對印度見好就收。這樣一來,既能避免同背後有美、蘇源源不絕援助的印度大打消耗戰,又可給印度留下相當程度的軍事震撼,還符合「和平共處五原則」的基調。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伊始,便面臨美國等資本主義陣營國家的敵視與封鎖,鄰邦若非尚處於英法等國的殖民,便是靠向歐美。為打破圍堵,早在1955年亞非會議時,與會的周恩來便宣布「我們準備同鄰邦確定這些邊界,在此以前我們同意維持現狀,對於未確定的邊界承認它尚未確定……至於我們如何同鄰國來確定邊界,那只能用和平方法,不容許有別的方法。我們如果一次談不好,就再談,但不能超越現狀」,堅拒以武力收回有爭議的領土,以此凸顯自身與帝國主義國家的不同。

而待1960年代中蘇交惡後,中國的外交處境更趨艱困。故為了取得第三世界國家的信賴,中國不惜在諸多領土談判中讓步,既是對「和平共處五原則」的遵循,更是用外交為國內發展贏得機遇期。即便不能無條件地忍讓,譬如有必要對印度動武,也是為了逼迫對手和談,好讓兩國能制定正式條約,將共識白紙黑字地列明,從而避免日後再度滋生齟齬。

所以印度雖在中印戰爭落敗後仍高調聲稱要以武力消滅「入侵」的中國軍隊,並於1961至1964年間自蘇聯取得1.3億美元左右的軍事援助、1964年自美國與世界銀行取得10.28億元的經濟援助,但另一方面印度前總理英迪拉・甘地(Indira Priyadarshini Gandhi,1917─1984年)也首先於1969年試探性地宣布願意和中國舉行「有意義」的會談,副總理德賽(Morarji Ranchhodji Desai,1896─1995年)則稱「如果通過和平談判做到這一點,那就很好」。

雖然德賽也同時表示,「否則我們將使用武力收復這些領土」,但與昔日堅決主張中印不存在邊界爭端、只肯刀戈相向的行徑相比,印度態度已經發生變化。最終,中印確實50餘年沒有再生齟齬,成倍數地完成了「起碼要保持30年的和平」之戰略目標。

當然,和平不代表沒有齟齬。號稱「不結盟」的印度在對華問題上並未保持中立,在中蘇交惡期間,迅速與蘇聯拉近距離,乃至於1971年同蘇聯簽訂《蘇印和平友好合作條約》,形成軍事同盟,但此舉委實太傷害自己在「不結盟運動」中的形象。加上連美國於1970年代都開始拉攏北京,巴基斯坦更是在中印戰爭後慢慢成了中國的「巴鐵」,印度才不得不逐漸改弦易轍。

1976年7月,印度放棄了要求中國先恢復派駐大使的主張,自己先重新向北京派出已懸缺15年之久的駐華大使,而中國亦禮尚往來地於9月恢復派任駐印大使。接著自1981年起至1987年間,中印共舉行了八輪副部長級會談,雖未解決邊界問題,但建立了中印保持接觸的渠道與意願。1988年英迪拉・甘地於訪華時聲明「邊界問題是可以通過談判解決的」,實是自尼赫魯以來的極大突破。待至中印政府於2005年簽署《關於解決中印邊界問題政治指導原則的協定》時,更明確規定在「和平共處五原則」的基礎上「和平處理分歧」,與冷戰時期的劍拔弩張已有天壤之別。

而這些長期積累形成的談判機制,便成為中印近年雖多次逼近開戰邊緣、但總又在關鍵時期各退一步以保和平的原因。所以毛澤東才會形容對印戰爭是「打了一個軍事政治仗,或者叫政治軍事仗」,入木三分地道出中央以戰逼和、軍事服從於政治的遠略。這也顯明一個硬道理,即如要將充滿敵意的對手逼迫到願意磋商,終究得依賴強大的綜合國力方能成事:只有充分的實力才能保持充分的穩定,再以之為充分的意志令對手不敢輕舉妄動,進一步保障內部的穩定,方可形成良性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