夥馬夫設天仙局 內地警屈人嫖妓遭判8年
有關「正義」為何,正義與目的、手段的關係諸如此類,已經被倫理學家討論得天荒地老,至今不休;程序正義、目的正義與手段正義對前線警務人員也是每天面對的挑戰;亦有人打著「正義」的旗號,做不義之事。48歲的孔照福是河北省石家莊長安分局廣安大街派出所一名警察,5月31日,孔照福因犯引誘、容留、介紹賣淫嫖娼罪與搶劫罪,數罪併罰,一審被判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2.5萬元(人民幣,下同)。與孔照福一同被判刑的還有高佔辰、康書明、王明、郭湘平等四名輔警,以及招嫖者葛軍其與幾名性工作者。
這是什麼一回事?一言蔽之,就是警察勾結馬夫、性工作者,合演「天仙局」敲詐勒索嫖客--判決書顯示,2015年7月3日晚7點半,葛軍其通過網絡聊天軟件和李某搭訕,雙方約定賣淫嫖娼後,葛軍其將性工作者劉某的電話號碼給了李某。劉某隨即帶著李某來到葛軍其與警察孔照福租用的出租房內,並通知兩人嫖客到了。
據《財新網》報道,李某進房間後,發現「不像有人居住的,感覺不太好,就想離開」,剛一開門,三名自稱是石家莊公安局裕華分局刑警隊警察的男子衝了進來,把李某推進臥室。這三人即是孔照福和輔警高佔辰、王明。
李某堅決不承認發生性關係,並對他們的身份也產生了懷疑。孔照福等人一會兒威脅要將李某送到刑警隊,一會兒又勸他識相點,花錢了事。李某堅持否認嫖娼,他們便奪走了李某隨身攜帶的兩部手機和手串,並用皮帶捆住李某的手進行毆打。後李某乘其不備逃出,次日凌晨兩點多,李某和朋友報警。
石家莊市裕華區法院一審查明,2013年年底至2015年8月,孔照福、葛軍其多次組織、安排性工作者劉某、趙某、劉小某、欣欣(化名)等和嫖娼人員,在兩人租賃的房屋內進行賣淫嫖娼,然後孔照福、高佔辰、王明、康書明、郭湘平等人將其抓獲,對嫖娼人員以罰款名義進行敲詐勒索,共計獲得贓款5萬餘元。
孔照福的辯護律師辯稱,孔照福是為了完成罰款任務,毆打受害人不是為了搶劫,只是執法中的過錯及不當。但一審法院對其辯護意見並沒有採納。法院認為:孔照福、葛軍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其行為已構成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孔照福夥同高佔辰、王明,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暴力手段,搶劫公民財產,其行為均已構成搶劫罪;高佔辰、康書明、郭湘平及劉小某、劉某、趙某、欣欣,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威脅方法,敲詐公民財物,均已構成敲詐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