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地下錢莊獲利方式:賺匯率差價、協助客戶轉移資產騙出口退稅

撰文:崔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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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深圳市公安局成功破獲一個龐大的地下錢莊集團,成功拘捕包括主謀邱某華、梁某生在內的18名疑犯,涉案金額高達144.6億人民幣。內地官媒《人民日報》最近就地下錢莊的盈利方式作出詳細調查。

《人民日報》報道指,邱某華於2007年在深圳成立一家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結識了一大批需要外匯的客戶,逐漸學會如何把貨幣當商品並且利用匯率賺錢。邱某華稱,公司有50多名員工進行日常的生意。地下錢莊業務只有他的一名同鄉操作。

深圳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反洗錢偵查大隊大隊長吳永新受訪時表示,地下錢莊案件的涉案者,都是直系親屬、宗親或者同鄉。這次破獲的「地下錢莊」則以邱某華、詹某雄、梁某生、邱某京4人為中心,他們是同鄉和合作夥伴,在大額交易或資金不足時,彼此之間互相拆借。

內地素有資本管制。(路透社)

地下錢莊的營運方式隱蔽

對於地下錢莊的營運方式,吳永新介紹道:「賬戶兩三個月更換一次;每次資金進出時間不超過10分鐘;資金去向不定;賬戶信息涉及各個行業、不同人仕……」另外, 地下錢莊的上下游關係極為複雜,操作方法隱蔽。吳永新說,「今天發現地下錢莊正在使用的賬戶,或許明天就停用了。即使發現賬戶在進行交易,具體操作人也不會是錢莊經營者。很多賬戶不在發案地,給辦案帶來了極大的難度。」

邱某華交代指,他們透過匯率賺取差價:「舉個例子,國內客戶找我換1萬美元,當天中國人民銀行的匯率是6.7,那麼我在國內人民幣賬戶收取67100元人民幣。1萬美元看似賺取的只有100元人民幣,但提成是有區間階梯價的,交易額大了,利潤就高。」

公安部經偵局反洗錢部門負責人束劍平介紹指,上述過程中,資金並未發生實際的跨境流轉,只是通過分別在境內外收付人民幣和外幣、分別記賬的手法,變相實現資金跨境流入流出。他表示,這樣的匯兌型地下錢莊為目前規模最大、危害最大,且手法最隱蔽的地下錢莊犯罪類型。

不過問「客戶身份」和目的

梁某生交代道,他們的客戶是東莞、廣州、珠三角地區小規模工廠的商人,他們境外客戶的訂單,交易數額都相對較大,但是國家有明確的外匯限制,交易額都不能立即到手,他們通過地下錢莊操作,以求更快收回貨款。

梁某生續指,大筆金額來源他們都閉口不問,「我們不否認有一些官員轉移資產,或者一些人利用地下錢莊騙取出口退稅、走私假貨。」吳永新表示,為了獲得客戶的信任和今後的業務發展,地下錢莊也根本不會過問客戶的身份和轉移資金的目的及走向。

束劍平說:「很多地下錢莊的經營者,如果感覺客戶的資金有問題,會提高匯率和手續費,『黑吃黑』。」據了解,此類地下錢莊在國內有很多,像梁某生、邱某華這樣每年輕鬆獲利幾百萬元的不在少數,給不法分子「洗錢」提供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