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代孕媽媽誕七星孖仔 僱主嫌棄拒付款 折射內地代孕亂象

撰文:陳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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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內地全面開放二孩政策以來,不孕不育卻成為許多想生育二孩家庭的最大的障礙,社會上也開始討論「代孕合法化」的問題。內地官媒《人民日報》於2月3日曾引專家意見建議稱可適當開放代孕;但中國國家衛計委新聞發言人毛群安在2月8日時強調,衛計委將根據相關法律,繼續嚴厲打擊代孕行為。

雖然官方嚴打代孕行為,但由於代孕的市場需求量大,利潤高,使內地地下代孕行業逐漸形成一個完整的灰色產業鏈,也衍生了不少亂象。據《南方都市報》報道,近日廣州一名代孕媽媽誕下一對早產的雙胞胎後,卻因為雙胞胎未脫離危險期,遭僱主嫌棄,拒絕支付代孕費。此外,該名代孕媽媽更因身份信息和孩子治療費用問題,無法自行出院。

事主為賺錢辭職做代孕媽媽

據介紹,今年38歲的小麗(化名,視頻內稱為阿惠)原本在廣州花都一間工場打工,月薪僅3000元(人民幣,下同)左右。在2015年,小麗通過有代孕經驗的朋友介紹,認識了代孕中介潘姐,希望能通過成為代孕媽媽賺取高額的代孕佣金。小麗稱當時潘姐和她口頭協議稱,做代孕媽媽可獲15萬佣金,另外孕期每月可獲工資和保母費3200元,於是她便辭職專心做起代孕媽媽。

在潘姐的安排下,小麗在2015年到2016年期間,一共做了4次受精卵移植手術,每次做手術前,潘姐會帶她去一家私立醫院體檢,體檢合格後,再前往一處隱秘地方,由私人醫生進行受精卵移植手術。不過,小麗前3次受精卵移植手術都失敗,直到去年9月,小麗才成功懷孕,僱主是一對佛山夫妻,妻子姓何。之後,潘姐的助手會定期帶小麗去產檢,每月還給她3200元現金,並支付了5萬元佣金,剩餘的款項將在她產後再付清。

小麗為賺錢辭去工作專心當代孕媽媽,卻因產下早產嬰兒而被中介及僱主嫌棄。 (南方都市報)

僱主嫌棄早產兒 反問「7個月大能要嗎」

可是在3月24日凌晨5時許,小麗早產誕下一對7個月的雙胞胎男嬰,僅重1.3公斤,需要送進保溫箱救治。小麗稱,當時雙胞胎需要急救,在找不到潘姐的情況下,自己只好墊付3萬元急救費。

但是在得知小麗誕下的是早產嬰後,中介潘姐和僱主都對她不管不顧,潘姐承諾的產後佣金也遲遲未打到賬上,還將早產責任推到她身上,指小麗「沒有完全完成代孕任務」,能否支付足額佣金,還要看小孩的身體情況及後續治療費用。而僱主何小姐更反問小麗:「7個月大的孩子能要嗎」。

另外據小麗透露,在入院產子時,為方便僱主何小姐日後為孩子辦理出生證明,她的產婦信息都按照何小姐的信息填寫,現在醫生已發現她的信息和入院時填寫的不一致,而且早產嬰在保溫箱治療的後續費用高昂,預計要10萬元,因此她沒法順利出院。她表示,現在「後悔死了!」只想拿回「我應得的錢」,出院後「再也不做代孕媽媽了」。

小麗入院時的填寫的資料都是僱主何小姐的個人資料,令她無法自行辦理出院手續。(南方都市報)

中介認違法 律師稱治療費應三方承擔

花都區婦幼保健院(胡忠醫院)覃安志副院長稱:「小孩從誰肚子出來,就交給誰。」小麗是早產兒的孕母,早產兒治癒後會第一時間通知她來領回家。而代孕中介潘姐在回應時稱,沒有支付佣金是由於事發突然拿不出錢,但並不是不給。潘姐還表示,自己也清楚,這個產業涉嫌違法,並稱「我們是做得不對,但都沒有做傷天害理的事情」。《南方都市報》記者還致電僱主何小姐查詢,不過對方回應稱「沒有這事,你打錯了」。

廣東卓信律師事務所律師文桃麗表示,中國目前是禁止代孕,代孕中雙方協定的工資、佣金等也不受法律保護。不過,代孕過程中各方的合法權益應當受到法律保護,如小麗產下的雙胞胎嬰兒的治療費用,需要代孕媽媽、中介和客戶共同承擔,因為是各方共同的違法行為導致了嬰兒的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