姦夫是前男友!女兒撞見1句秒毀婚姻 綠帽男離婚提告討回公道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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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朋友童言無忌,卻意外揭開殘酷真相!台灣桃園1名人夫以為家庭生活美滿,但年幼女兒突然透露,母親參加員工旅遊時「會和別的叔叔手牽手」。女兒1句話引來人夫懷疑,於是展開調查,驚悉妻子有婚外情,和姦夫多次出遊,而且進出汽車旅館,最終離婚收場。
綠帽男怒告姦夫索償100萬新台幣(約25萬港元),姦夫辯稱早年和女方交往,分手後一度失去聯絡,2人之後再度聯繫,雙方互動只是普通朋友範圍內,女方亦曾表示有意離婚,自己沒有破壞到原告婚姻。法官卻認為,始終雙方互動時女方尚未離婚,而被告和女方有親密行為,判處賠償30萬新台幣(約7.5萬港元)。
人妻機不離手拒絕「報告」行蹤
台媒於2025年12月報道,提告的蔡姓男子和陳姓女子在2017年結婚,育有1名女兒,家庭生活幸福。但2022年起,蔡男發現妻子開始頻繁和異性在社交媒體互動,達到「機不離手」程度,不但經常夜歸,而且拒絕「報告」行蹤。
女兒︰媽媽會和別的叔叔手牽手
直到2024年9月,年幼女兒透露,母親參加員工旅遊期間,「會和別的叔叔手牽手」,令到蔡男更加警覺,經調查後發現妻子和王姓姦夫多次出遊,動作親暱,而且出入汽車旅館。夫婦於同年6月離婚,蔡男提告要求王男賠償100萬新台幣(約25萬港元)。
姦夫否認破壞原告婚姻
案件在桃園地院進行審理,王男辯稱他是人妻的前男女,雙方在2022年底才重新聯絡,他們最初互動正常,屬於普通朋友範圍內。王男指女方一早告知打算離婚,當正式離婚後,他們才正式開始交往,所以認為沒有破壞到原告婚姻。
法官判處賠償30萬新台幣
法官經審理後卻認為,即使原告婚姻早有裂痕,但婚姻尚未正式解除,雙方仍然要保持忠誠,被告明知女方已婚,仍然侵害原告配偶權,判處被告賠償30萬新台幣(約7.5萬港元),至於其餘訴訟請求則遭法官駁回。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