綑綁處女女友1日3次性侵!渣男稱結婚騙撤告遭踢爆 法庭終極裁決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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歹徒犯案後,總會千方百計逃避法律制裁。台灣1名有毒品前科和3次婚姻的男子頻頻更改姓名,和1名處女交往期間,明知女友沒有意願發生關係,仍用膠帶捆綁對方,1日內3次性侵得逞,甚至搶走女友銀包和手機,強迫對方不得離開。受害人報警求助,卻受到哄騙聲稱結婚,因而撤回提告,男友卻一早和另1名女子結婚,開啟第4段婚姻。案件經過3次審理,最高法院維持有期徒刑4年刑罰,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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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男事後被捕。(示意圖/shutterstock)

結過3次婚 多次改姓名

台媒於今年1月報道,涉案周姓男子有毒品前科,案發前除了結過3次婚之外,還有多次更改姓名紀錄,原本姓李,之後改姓周,然後又改名。

恐嚇訊息︰用強勢來得到

周男2023年初與和1名處女交往,2人沒有同居,但女友每周五都會前往周男位於新北板橋的租住單位過夜。周男曾經傳送恐嚇訊息,提及「我一直尊重你,沒有採取強勢方式來得到你」、「你一直不願意的話,有一天我會用強勢來得到」。

周男案發前結過3次婚,聲稱會和受害人結婚,騙得對方撤回提告,但法官翻查戶籍資料,發現他一早已經和另1名女子結婚,展開第4段婚姻。(示意圖/shutterstock)

1日3次性侵得逞

案發同年3月17日上午11時許,女友前往周男位於板橋的租住單位,周男不但強行脫下女友所有衣物,而且撫摸對方全身,甚至強迫女友為他手淫。到了當日下午2時許,周男更逼迫女友為他口交。當晚大約10時,周男打算強迫性交,受害人表現抗拒,周男恐嚇若不性交,就找人將她輪姦,隨即取出膠帶綑綁女友手腳,並用毛巾塞入對方口部,毆打後性侵得逞。

受害人報警獲得保護令

周男完事後為女友鬆綁,受害人深夜11時許洗完澡,發現自己手機、銀包和外套都被周男取走,周男正當打算駕駛電單車離開,受害人立即追出門口,周男聲稱尋找前妻,要求女友留在屋內等候,受害人無奈照做,卻趁機報警,翌日(18日)獲法庭頒發保護令,裁定周男遠離受害人住所至少100米,但周男違反保護令被判拘役50日。

案件經過3次審理,最高法院駁回被告上訴,維持原判,被告入獄4年。(示意圖/shutterstock)

聲稱和受害人結婚 法官揭早和其他女性結婚

到了2024年11月,案件在新北地院進行一審,周男當庭認罪,表示案發前服用藥物和毒品,可能受到影響,同時聲稱會和女友結婚,騙得對方撤回提告,但法官翻查周男戶籍資料,發現他早於2024年3月已經和另1名女子結婚,展開第4段婚姻。

法官認為周男沒有悔意,不排除騙婚減刑,裁定「強制猥褻」及「強制」罪成,判囚8個月,但可易科罰金,「強制性交」同時罪名成立,法官判處有期徒刑4年,但不得易科罰金。

法庭終極裁決判囚4年

案件在高等法院進行二審,周男稱原告在一審期間原諒自己,不但撤告,而且為自己求情,雙方有共度餘生的共識,所以請求法官輕判。但法官認為,周男1日3次性侵後,仍和其他女子第4次結婚,難以認定被告會和受害人共度餘生,所以維持原判。被告再次上訴,今年1月13日遭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