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爾瑪華西區分店停用支付寶惹爭議 專家:企業有經營自由

撰文:崔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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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爾瑪(Walmart)在中國華西區(包括雲南、貴州、四川、重慶)的91間分店從上月中旬起停止接受支付寶支付,引起內地網民熱議,更有聲音質疑此舉「損害消費者權益」,甚至有違反「反壟斷法」之虞。
有法律專家對此表示,企業有經營自由,在選擇顧客用什麼方式付款的問題上,有自己的選擇權;同時,也難以認定沃爾瑪的行為有違「反壟斷法」。

沃爾瑪(Walmart)在中國華西區(包括雲南、貴州、四川、重慶)的91間分店從上月中旬起停止接受支付寶支付。(成都商報)

沃爾瑪中國日前表示,從2018年3月15日起,沃爾瑪華西區的91家門店暫時停止接受支付寶支付;同時,沃爾瑪華西區和微信達成深度合作關係,將推出獨家優惠,並進行更多基於大數據分析的精準營銷合作。「這是一個商業決定,沃爾瑪不定期對業務進行回顧。」

沃爾瑪宣佈在部分門店暫停接受支付寶支付的消息,迅速引發內地網民爭議,「損害了消費者權益」、「涉嫌壟斷」、「這是不正當競爭」等聲音也接連出現。騰訊(微信)方面指,第三方支付接入與否的主動權基本上掌握在商家手裡,對於商家來說,只是一個可選擇項,而不是必選項。螞蟻金服(支付寶)的相關負責人則表示,對此事不作回應。

難以界定涉及壟斷

針對沃爾瑪停用支付寶的爭議,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互聯網法治研究中心執行主任劉曉春表示,每個商家在選擇顧客用什麼方式付款的問題上,有自己的選擇權,這屬於商家自主經營的範圍。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亦認為,企業有經營自由,可以選擇和阿里合作,也可以選擇和騰訊合作,因為法律無禁止皆可為。除非它屬於市場中的具有壟斷地位的人,並且濫用壟斷優勢。兩個要件同時具備。

在沃爾瑪有否壟斷的問題上,劉曉春指出,從目前的影響來看,沃爾瑪拒絕支付寶的行為,並沒有導致支付寶參與市場競爭的自由受到侵害,也沒有對整個競爭秩序產生損害,「在我看來,沃爾瑪的這些門店遠遠沒有到市場支配的地步。」劉俊海亦表示,主張某企業涉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要看它市場份額的真實數據,需要舉出充分的證據,不能妄下斷言。

《成都商報》引述一位長期研究互聯網企業競爭問題的反壟斷法專家稱,沃爾瑪中斷與支付寶之前既有的合作關係,屬於拒絕交易,涉及反壟斷法第17條第一款第三項,即「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沒有正當理由,拒絕與交易相對人進行交易」。然而,沃爾瑪的市場領域、份額難以界定和量度,難以斷定它是「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這位專家又指,此事與不正當競爭法無關。

(成都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