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一大客車司機雨天超速駕駛致19死30傷 判刑7年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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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5月30日),廣東省惠州市龍門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高速公路重大交通事故肇事案,法院一審以交通肇事罪判處被告趙紅廣有期徒刑七年。案情顯示,去年趙紅廣駕駛大型客車時,在雨天路滑的情況下超速行駛引致意外,事故造成19名乘客死亡、30名乘客受傷。

案情顯示,去年趙紅廣駕駛大型客車時,在雨天路滑的情況下超速行駛引致意外,事故造成19名乘客死亡、30名乘客受傷。(中新社)
庭審現場。(中新社)

據報道,2017年7月6日,趙紅廣駕駛大型客車沿廣河高速公路由廣州往河源方向行駛,車輛碰撞中央隔離護欄後仰翻,造成19名乘客死亡、30名乘客受傷。趙紅廣在事故中受傷被送往醫院救治,後被拘捕。經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趙紅廣在雨天路面濕滑的情況下超速行駛,採取措施不當,沒有按照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是造成事故的根本原因,負事故的全部責任。

案情又指,趙紅廣係被捕歸案,非主動投案,且在歸案後對發生交通肇事的主要犯罪事實未作如實供述。法官稱,交通肇事罪屬於過失犯罪,肇事人的主觀惡性較小,因此《刑法》對肇事人的處罰相對其它故意犯罪的處罰要輕。但本案死傷慘重,具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根據罪責刑相適應的原則,法院判處趙紅廣有期徒刑七年。

(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