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青年4年前網購24支仿真槍被判無期徒刑 案件重審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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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青年劉大蔚於2014年從台灣購入24支仿真槍,其後被法院判處無期徒刑。8月10日(周五)福建省高院開庭再審這宗案件。

劉大蔚購買的仿真槍。(網絡圖片)

2014年7月,當時僅18歲的劉大蔚花費3萬多元人民幣,通過網購從一名台灣賣家購買了24支仿真槍,貨物在轉運途中被福建海關查獲,劉大蔚其後被捕。2015年4月,福建省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一審判決,劉大蔚犯走私武器罪,判處無期徒刑。其後劉大蔚向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同年8月,福建省高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015年11月,劉大蔚家人委托律師正式向福建省高院提交申訴狀。2016年10月,福建省高院作出再審決定,認爲原審判決以走私武器罪判處劉大蔚無期徒刑,量刑明顯不當。

本年8月10日福建省高院開庭再審這宗案件。劉大蔚的辯護律師徐昕表示,當日的庭審中雙方主要圍繞兩大問題進行爭辯。首先是證據的同一性問題。第二個焦點是關於「兩高」(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檢察院)今年發布的有關「仿真槍刑事案量刑」的批覆能否用於本案。檢方認爲「兩高」的最新批覆從時間上來說不能適用於本案,辯護人則認爲「兩高」的批覆可以適用於本案。

劉大蔚於2014年從台灣購入24支仿真槍,其後被法院判處無期徒刑。最近福建省高院開庭再審這宗案件。(《澎湃新聞》)

最終法院宣布休庭,該案將擇期宣判。庭審結束後,劉大蔚的母親表示,在見到兒子的時候,兒子一直在發抖,「可能是激動,可能是害怕,也可能是緊張,畢竟他被抓起來的時候才18歲,失去自由已經四年了」。

(《法制晚報》)

網民意見:

賣的沒罪,買的無期徒刑,拐賣兒童的,一年零三個月
我想知道是什麼樣的玩具槍? 就是小時候要的那種打塑膠子彈的嗎? 還有如果買這個槍真的後果真的很嚴重,為什麼沒有抓商家?
我兒子玩具槍一大堆,都是能打水單的。難道我是軍火大王他爹?
社會危害性沒有,為什麼要判這麼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