捲入股票操縱案 證監會:黃曉明未被列入案件違法行為當事人

撰文:吳梓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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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捲入「18億股票操縱案」的內地著名影星黃曉明,今日(8月17日)獲中證監證實,並未被列入案件違法行為當事人。

內地傳媒早前引述某大型證券商法務人員指,黃曉明不排除會因高勇案被後續追責。(視覺中國)

據中證監新聞發言人常德鵬今日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高勇操縱案的情況已經對外發布,黃曉明未被列入違法行為當事人。按照相關法律,證監會調查證券期貨案件時,會依法對當事人、與被調查事件相關的個人和機構採取措施,被調查方需進行配合,如果發現還有他人涉嫌操縱本案行為,必將嚴懲不貸。

據早前報道,號稱「民間股神」、私募基金公司北京護城河投資發展中心合夥人高勇此前被指涉嫌操縱市場,遭當局沒收及罰款的金額高達18億元人民幣。當時有指在高勇所打理的帳戶組中,亦包括黃曉明的帳戶,有內媒引述消息指黃曉明「不排除有被後續追責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