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被遭通緝逃美 馮小剛微博痛斥謠言:沒有陰陽合同更未偷稅漏稅

撰文:王兆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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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微博消息稱馮小剛遭通緝逃亡美國,引起輿論關注。信息發布者9日在微博道歉,稱信息有誤。
9日,馮小剛在微博發表長文,斥責謠言,並否認自己涉嫌陰陽合同,更沒有偷逃稅。馮小剛說:「我警告那些造謠惑眾的公號,不要煽動和綁架民間的戾氣,拿影視行業當出氣筒,這很卑鄙。」

網上流傳的京衡律師事務所內部交流群截圖。(網絡圖片)

9月8日,由中國司法部主管的京衡律師事務所內部交流群截圖聲稱,范冰冰從美國被押回,現在押在上海看守所,而馮小剛在逃亡美國,被通緝中。

9日,京衡律師事務所創始人陳有西在個人微博發聲稱,「關於范大美人的傳言很多,大家不要輕易相信、轉發,等待官方公佈正式消息為好。」而網友「邵井子1314」則發佈致歉聲明,稱「昨天關於馮小剛、華誼王氏兄弟被通緝的信息有誤,已刪除,特向相關人員道歉。同時,向支持我的所有朋友們道歉,讓你們失望了。」

對此,馮小剛評論稱「我就不去揣測造謠者的動機了,這年頭能承認自己錯了就是好人了。」

馮小剛所發微博。(網絡圖片)

馮小剛還發布聲明否認自己涉嫌陰陽合同及偷稅漏稅。他說,涉嫌造謠的公號和平台,「你們已經不僅是喪心病狂了,你們已經到了徹底藐視法律保護公民名譽權的程度」。他說:「我沒有所謂的陰陽合同,更沒有偷逃稅。」

他又稱,《美拉傳媒》每年納稅幾千萬,「我納過的個人所得稅累計數億,加上我拍攝影片的總票房五十多億,製片公司和院線所交納十幾億稅費,按照國家最低貧困線補助每月八百元的標準計算,我和相關的企業為國家分擔了多少困難,救濟了多少貧困人口?」

馮小剛又指,他拍攝的《集結號》《唐山大地震》《一九四二》《我不是潘金蓮》《芳華》,都不是「奔著搶錢去的,這五部電影沒有一部主角的片酬超過五百萬」。馮小剛最後警告公號,「不要煽動和綁架民間的戾氣,拿影視行業當出氣筒,這很卑鄙」。

對於馮小剛的突然發聲,曾多次曝料的中國央視前名嘴崔永元表態,稱「據說這是馮褲子發的微博,用了誇張的手法,你哪有這麼好。你的罪惡都在我的抽屜裡,靜待《手機2》上映,到時配合你宣傳。 ​​​​」

此前的7月11日,馮小剛在微博發文「十問崔永元」,反問崔永元為何緊追不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