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虎】甘肅前省委書記王三運受賄6685萬 判刑12年罰款400萬

撰文:江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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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11日)上午,河南省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甘肅前省委書記王三運受賄案,對王三運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罰款400萬元(人民幣.下同),同時對其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甘肅省委原書記王三運受賄被判監12年。(網上圖片)

控罪指王三運於1993至2017年期間,利用擔任貴州省六盤水市委書記、貴州省委副書記、安徽省省長、甘肅省委書記等職務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其親屬等,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6685萬餘元。

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王三運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鑑於王三運主動交代辦案機關不掌握的受賄犯罪事實,提供偵破其他重大案件的線索,而且王三運認罪悔罪,並將贓款贓物全部退回,依法可以從輕處罰。

(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