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老大逃死刑】跳過死緩、無期 內媒揭孫小果如何獲電梯式降刑

撰文:江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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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惡霸孫小果逃過死刑的案件被報道後,一直是大眾及傳媒的焦點。
有內地傳媒就此事諮詢法律學家,相關專家表示,孫小果案再審判決時被電梯式降刑,其中原因值得深入調查。

孫小果由死囚變成夜店大亨的經歷惹人關注。(資料圖片)

接近孫小果案的權威人士日前向紅星新聞記者透露,1998年,孫小果一審被判處死刑後,二審維持原判,但死刑沒被核准,遂改為死緩。孫小果在服刑期間,此案又啟動再審程序,再審後對原量刑做了大幅度調整,孫小果最終被改判為有期徒刑20年。

相關資深法學專家分析指,孫小果案中,服刑過程中的減刑並非關鍵,改判才是關鍵。因為再審判決時,比照一、二審判決,此案強奸罪的刑罰至少跳過了死緩刑、無期徒刑兩個重大量刑檔次。結合公開披露的資料,孫小果當眾強奸他人,強奸多人,又是非法保外就醫期間再犯罪,而且犯數罪,再審判決卻是電梯式降刑,其中原因值得深入調查。

孫小果曾就其發明的聯動鎖緊式防盜窖井蓋申請國家專利。(網站截圖)

專家質疑發明專利獲減刑的理據

至於公眾質疑的孫小果靠「發明專利」減刑事實,據接近孫小果案的權威人士透露,孫小果先後在雲南省第一監獄與雲南省第二監獄。孫小果大部分減刑在雲南省第一監獄完成,2009年1月,孫小果轉至雲南省第二監獄繼續服刑,其後才獲得專利證書,他在第二監獄他總共獲得了2年8個月的減刑,其中有1年3個月是常規表現獲得,媒體廣泛關注的「發明專利」實際獲得的減刑為1年5個月。

但中國政法大學刑事辯護研究中心主任朱明指,發明專利的要求較高,而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相對簡單,有時就是一個噱頭,並無技術含量,只是一種新方法而已,而孫小果申請的就是實用新型專利,朱明質疑能不能算是重大立功來作減刑理由。

雲南省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辦公室此前通報,孫小果在服刑期間,其母孫鶴予、繼父李橋忠與監獄、法院相關人員共謀,利用並非其發明的「聯動鎖緊式防盜窨井蓋」申請實用新型專利,達到認定重大立功幫助其減刑的目的。有關部門已逮捕涉嫌徇私舞弊減刑的省監獄管理局1名幹警、省一監1名幹警、省二監2名幹警,其他涉案人員正在調查中。

(紅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