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校長涉性侵5學生刑拘 警方被指事後未對受害人做身體檢查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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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葫蘆島市綏中縣一名小學50歲男校長,因涉嫌強姦、猥褻該校5名五年級女學生,今年5月尾被捕,並於近日遭刑拘。
內媒《澎湃新聞》星期三(10日)的報道指,受害女童的家長表示警方事後未對涉案女童進行身體檢查,而且女童也沒有接受心理輔導。

涉事學校為高台鎮水口小學,官方早前通報稱,2018年3月至11月間,校長王某軍先後3次在學校電腦室及家中強行與該校一名學生發生性關係,另有4名學生稱被他猥褻。

高台鎮水口小學操場。(澎湃新聞)

幾位受害女童的家長稱,學校為本年「六一」兒童節綵排節目期間,一名女童哭了,説遭校長摸了,孩子們聚在一起,幾個女童都説自己也被校長摸過。至5月31日,有家長帶女兒報警求助。

官方早前通報稱,「教育部門要加強對受害學生的心理疏導」,但有受害女童家長表示,自家女兒並沒有接受心理輔導。受害女童家長又表示,報警後,警方帶部分女童去醫院婦科做身體檢查,但最終沒有做成,「人家説只能檢查外表,裏面不能給檢查」,家長至今並不知道女兒到底受到了甚麼程度的侵害。

官方:涉事小學校長不歸教育局直接管理

綏中縣教育局局長徐紹東被問及任命校長時是否考察其過往履歷,徐紹東解釋説,高台鎮水口小學的校長不歸教育局直接管理,而是歸高台鎮中心小學管理,「教育局監管法人學校,村小不是法人學校」。官方通報指,高台鎮中心小學校長黃某、黨支部書記劉某某存在監管不力、重大事項不報告等問題,目前已被免職。

根據資料,內地的「村小」是指設立在農村地區歸行政村辦的小學,是學校系統最基層的教育機構。村小有時不設校長,只設主任教師,由鄉鎮任免,隸屬學區小學管理。

(《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