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拍板對歐盟芝士忌廉課反補貼稅 五年期自2月13日生效
撰文:許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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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2月12日公告,正式對歐盟乳製品祭出反補貼措施。公告點明,根據去年12月22日公布的調查初裁結果,認定忌廉、芝士等產自歐盟的乳製品存在補貼,並對中國國內相關乳製品產業造成實質損害,且補貼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自2月13日起,將對原產於歐盟的進口相關乳製品徵收反補貼稅,實施期限為5年。
商務部公告指出,調查機關於2024年8月21日立案,就被調查產品是否存在補貼及補貼金額、是否對國內產業造成損害及損害程度,以及補貼與損害之間的因果關係展開調查。
根據調查結果及《反補貼條例》第25條規定,調查機關於去年12月22日發布初裁公告,認定被調查產品存在補貼,國內相關乳製品產業受到實質損害,而且補貼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另依據《反補貼條例》第39條規定,商務部已向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提出對原產於歐盟的進口相關乳製品徵收反補貼稅的建議。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根據商務部建議作出決定,自今年2月13日起,對原產於歐盟的進口相關乳製品徵收反補貼稅。
此次被調查產品涵蓋範圍廣泛,包括產於歐盟的鮮乳酪及凝乳、經加工的乳酪(無論是否磨碎或粉化)、藍紋乳酪和婁地青霉生產的帶紋理其他乳酪、其他未列名乳酪,以及未濃縮及未加糖或其他甜物質的乳及稀忌廉(按重量計脂肪含量超過10%),主要作為食品直接或加工後供人消費。
公告強調,對本案終裁決定及徵收反補貼稅決定不服者,根據《反補貼條例》第52條規定,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綜觀本案自2024年8月立案調查,至去年12月初裁,再到今年2月正式實施反補貼稅措施,歷時逾一年半。外界關注,此舉是否將進一步影響中歐經貿關係,以及雙方在農產品與高附加價值食品領域的往來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