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保原副總裁俞小平被開除黨籍 退休9年離職後仍斂財
據新華社10月19日報道,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人保」)原黨委委員、副總裁俞小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經查,俞小平存在離職後仍利用原職務影響收錢斂財、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等嚴重問題,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新華社報道,審查調查顯示,俞小平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原則,在職工錄用工作中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品,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親友謀取利益;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嚴重後果。
通報指出,俞小平將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豁免貸款條件、加快貸款審批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且離職後仍利用原職務影響收錢斂財;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
通報強調,俞小平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俞小平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曾任職國開行及中國人保 今年6月退休9年後落馬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於今年6月13日公布,俞小平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據中國人民保險集團年報資料顯示,俞小平1982年1月至1994年3月任職於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曾任房地產信貸部副主任;1994年3月至2010年1月任職於國家開發銀行,歷任國際金融局負責人、副局長、武漢分行行長、深圳市分行行長。
2010年1月至2014年1月,俞小平出任中國人民保險集團首席投資執行官,並於2013年10月任中國人民保險集團副總裁。2017年8月,俞小平因退休不再擔任中國人民保險集團副總裁,並於2018年3月辭任人保財險非執行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