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員報復老鼠偷食物木條敲頭 印度動保不力豈止是一個6元的問題

撰文:許懿安 鳳嘉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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鼠患威脅公眾衛生令人討厭,但不應以此為虐待動物的藉口。印度南部邁索爾一名店員卻不這麼想,牠將老鼠綁在瓶上,不斷用木條抽打。網民無不斥責這名店員「有病」。店員指這老鼠偷吃店內食物,多番嘗試抓捕都失敗,所以當老鼠落入他手中,他決定要報復。

這段由店員朋友拍攝、全長32秒的片段中,四肢被店員拉曼納(Melahalli Ramanna)以繩索綁在玻璃瓶的老鼠模樣十分可憐。他用木條敲打牠的頭部,又不斷問:「牠還會不會吃(店內的)麵粉和小麥?。」

拉曼納打得很用力,令牠不斷嗚叫,甚至「連鼠帶瓶」墮地。他將瓶子再度撿起來送在桌上。影片來到尾聲時,負責拍片的朋友笑出聲,他說如影片加入配樂效果會不錯。老鼠其後情況如何不得而知,恐怕下場好不到哪裏。

印度金奈(Chennai)動物福利官員魯賓(Anthony Rubi)回應事件,稱動物不應遭受如此對待:「這是折磨。」他形容片段真令人不安,更慨嘆這世界究竟怎麼了。他形容這些人對社會構成嚴重威脅。執法部門應採取行應對有關問題,令施虐者知道何謂對錯。

虐待動物案例屢見不鮮

印度虐待動物新聞並不罕見。班加羅爾9月(Bangalore)一名婦人虐殺8隻小狗,印度執政人民黨(Bharatiya Janata Party)高層成員喬希(Ganesh Joshi)2016年4月曾粗暴虐打警馬Shaktiman。兩宗虐畜案均引起公眾譁然,當地傳媒亦廣泛報道。

印度法例中,虐待動物者罰款僅50印度盧比(約6港元),即使入獄,亦最多只判囚3個月。有人將虐畜猖獗歸因於罰則阻嚇力太少,然而此舉僅屬治標。政府立法提高對動物的保障,以及對公眾加強教育,才是真正治本之法,然而印度在這兩方面,仍大大落後於不少國家及地區。在香港,違例者則可被罰款20萬元並監禁3年。

印度法例中,虐待動物者罰款僅50印度盧比(約6港元),但在香港則可被罰款20萬元。(視覺中國)

動保案立法遙遙無期

善待動物組織(People for the Ethical Treatment of Animals,簡稱PETA)於印度的公共政策主管夏爾馬(Nikunj Sharma)表示,三年前已經向環境森林與氣候變化部(Minister of Environment, Forest and Climate Change,簡稱MoEF)提交一份草擬法案,但到現在仍沒有進展,草案甚至沒有在議會內討論過。他又說,去年一連串虐待動物事件曝光後,原本以為政府會注意到事件數目有所增加,然後採取行動,但結果沒有事情發生。

夏爾馬稱在警馬被虐事件之後,PETA曾寫信給印度總理莫迪(Narendra Modi),卻得到他簡單答覆指「事件屬於MoEF的動物部門負責」。夏爾馬對當局沒有優先處理有關問題感到遺憾:「最高法院頒令禁止印度鬥牛,中央政府卻在相關法令為地方政府提供豁免。他們是在破壞法治,這反映政府保護動物的意願不足。」

印度PETA的成員於2014年促請政府堅決保護公牛,禁止印度鬥牛活動。(視覺中國)

靠NGO搞教育 獨力難支

雖然草案不受當局重視,但PETA提供的教材已獲印度教育局的中等教育中心委員會(CBSE)批准使用,對象為CBSE轄下學校的8至12歲學生,內容旨在協助學生培養對動物的尊重及同情,但並非課程必修部分。印度一個法定諮詢機構則已去信人力資源開發部,要求將課程涵蓋全國所有學校。

一些非政府機構雖然積極著手,從教育改變下一代的思想,但現時亦未見當局有打算,主動將保護動物的教材納入全國教育系統。此外印度獨立後雖參考英國慣例與美國憲法通過該國憲法,印度似乎在可見未來都不可能跟隨英美,加大對施虐者的制裁。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