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順實貪腐一審判決 判監禁20年 罰款180億韓圜

撰文:黃家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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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聯社報道,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對朴槿惠閨密崔順實貪腐案核心人物崔順實一審宣判,判處其20年有期徒刑,罰款180億韓元。

法院表示,崔順實、青瓦台前首席秘書安鐘範及朴槿惠共謀,涉嫌濫用職權,強迫大企業出資。

另方面,涉行賄的樂天會長辛東彬亦被判監兩年半。

【專頁】朴槿惠密友崔順實 一審判監20年 樂天辛東彬成階下囚

崔順實一審判監20年,聽取判決後即被送往拘留中心。(路透社)

崔順實去年11月遭檢方以18項罪名起訴,控罪包括濫用權力、欺詐等,若她所有罪名全部成立,最高可判終身監禁。崔順實與親信安鐘范涉嫌迫使53家大企業,向由她控制的非牟利基金Mir基金會和K Sports基金會,捐款774億韓圜(約5.3億港元)。她亦被指控在朴槿惠執政期間插手國家事務,甚至取得政府機密文件。至於曾在朴槿惠執政期間出任首席秘書的安鐘范,則因接受賄款,及捲入崔順實干政事件,被判6年監禁,及罰款1億韓圜。

辛東彬被控向崔順實的基金捐出70億韓圜,以換取有利免稅店經營許可要求。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