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博貪污案首出庭無手扣 重提參選時曾許諾財富回饋社會

撰文:黃家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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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前總統李明博周三(23日)到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就行賄及侵佔資金等指控首次出席審訊,這是他在3月22日被捕後首次公開露面。他否認控罪,直指檢控當局進行「不合理」的調查,兼重提自己參選時承諾將財富回饋社會。

李明博在審訊開始時發表長達十分鐘的言論,他表示:「我今天帶着傷感站在這裏,我否認指控,因為我曾是一個國家的總統,我曾向人民宣誓會遵重憲法。」他按預先準備好的講稿回應針對他的指控,稱自己是無辜。

李明博在講辭中談及自己小時候貧窮的生活,又講述自己在參選總統時,如何承諾將財富回饋社會。「我在參選總統時曾承諾將會剷除官商勾結,因個人理由亦從未與商界會面。」他指五年任期內沒有商界高層到過青瓦台,「可能李健熙(三星集團會長)來過,但李鶴洙(三星前副會長)則不可能來過。」

他又指:「有數項檢控調查是在我任期之後才進行,但沒有任何一次發現我擁有非法基金,檢控當局指控我收受回三星回佣,這是對我的侮辱和打擊。

韓國前總統李明博上庭時沒有戴上手扣,這是由於當地法例早前修訂。(路透社)

李明博兄長經營的汽車零件製造商DAS於2009年曾在美國向一間投資顧問公司興訟。檢控當局懷疑,李明博運用職權,通過外交人員向投資公司施加壓力。調查人員亦發現三星為DAS支付訴訟費的證據。

檢方懷疑,DAS表面上是李明博家族持有,實際由李明博操控,而三星代為支付DAS的訟費,是回報當局特赦三星電子會長李健熙。三星電子前副會長李鶴洙早前已承認在李明博政府施壓下曾支付訟費。

韓國檢控當局在4月9日向李明博提出16項指控,包括侵吞數百億韓圜、行賄及濫用職權。李明博於2008年至2013年間出任韓國總統,為歷來第四位總統在卸任後被捕及因貪污受審。

李明博不少親信及在其任內的官員,都因被指為李明博同謀,早已定罪或列為疑犯。李明博則否認所有控罪,強列批評檢控當局,指檢控當局依據捏造證供。

首爾檢察官派員在2018年2月9日搜查三星電子的一處辦公室,這是作為對前總統李明博調查的一部分。韓聯社當時報道,首爾檢方的目的,是搜集三星對據稱是由李明博控制的一家公司提供財務支持的證據。(視覺中國)

否認透過兄長公司成立非法基金

韓國檢控當局指李明博為汽車零件公司DAS的真正持有人,懷疑李明博在1994年至2006年期間,利用DAS成立總值330億韓圜的非法基金,並利用該批資金作政治活動及私人用途;但李明博說:「難以理解關於DAS的指控,我的兄長及妻舅於1985年建立公司,家庭成員之間沒有發生任何爭議,國家干預管理層是不公平的。」

李明博被指控以訴訟費的名義,在2007年至2011年期間代表DAS收受三星電子585萬美元回佣。他亦被指從國家間諜機構、個人及商界收受111億韓圜。

法例修訂後 手扣不見了

李明博上庭時並未戴上手扣,主要由於當地修訂法例於今年2月執行,65歲以上或患痛的被告,只要沒有潛逃的可能,直至有判決前都可免除戴手扣。不過有關修訂則不適用於另一前總統朴槿惠,她就「閨密干政」案件上庭時一直戴上手扣,後來她不再出庭應訊。李明博的案件下周一續審。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