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最高法院裁定通姦無罪 1年內推翻兩殖民時代法律

撰文:陳博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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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最高法院繼8月裁性同性性行為無罪後,法院周四(27日)宣判通姦不是罪,1年內推翻兩條在英國殖民時代訂立的法律。

印度最高法院5名法官一致裁定,廢除一項1860年英殖時期定下的通姦法。法律列明任何男子若與已婚女子發生性關係,且未經對方丈夫同意,都是干犯通姦罪,最高面臨處5年監禁。

請願者希內(Joseph Shine)向法院提控,質疑此法律在憲法上的正當性。

首席大法官米斯拉(Dipak Misra)宣讀判詞指出,通姦不能也不應被視為罪行。它可以是民事犯罪的基礎,或是離婚的基礎。

另一名法官強德拉查( D.Y. Chandrachud)指出「通姦法是古時的遺跡」。但他也強調,法院裁定通姦無罪,並不意味鼓勵婚外情。

這是當地繼9月裁定同性性行為無罪後,1年內推翻兩條英殖維多利亞時代的法律。而印度法院近來亦處理一些為婦女平權的案件,例如把「三聲休妻」(triple talaq)列為刑事罪行。

(路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