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孟晚舟被捕】法律程序分三階段 加國繼續陷兩難

撰文:成依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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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司法部周五(1日)簽發授權令,允許法院啟動有關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一案的引渡聆訊。孟晚舟將在3月6日再上庭,屆時法庭會決定聆訊日期。
引渡法律程序可分為三個階段,如今法院獲得授權令,意味已完成首階段,在未來的兩個階段,便是正式開始引渡聆訊,以及最終由加拿大司法部長作出決定。
加拿大本已夾在中美之間,杜魯多政府近來更出現干預司法的醜聞,如何處理孟晚舟的案件,在當地倍受關注。

美國在1月28日正式向加拿大提出引渡孟晚舟的要求後,加拿大司法部3月1日宣布簽發授權令,允許卑詩省法院啟動正式引渡聆訊。

華為孟晚舟被捕:孟晚舟目前仍在保釋期間,圖為她在溫哥華的居所。(路透社)

下一步會如何?

引渡法律程序可以分為三個階段:

首階段是法院須獲得「授權進行令」(Authority to Proceed),目前司法部已經完成此步。

次階段則是開始引渡聆訊,此聆訊不會裁決孟晚舟是否有罪,目前未知何時正式開始,孟晚舟將在3月6日到卑詩省法院應訊,屆時法庭會正式確認政府發出引渡聆訊授權令,並決定聆訊日期。

屆時法官須根據美國所提出的證據,決定疑犯的行為在加拿大同否同樣是犯法,並裁決是否引渡犯人。

若然法官裁決引渡被捕人,則會走至第三階段,由司法部長作最後判斷,決定是否移交被捕人。目前加拿大司法部長為拉梅蒂(David Lametti),他在2019年1月上任。

拉梅蒂2月初曾表示,在決定是否引渡孟晚舟至美國的事情上,會考慮外交因素

華為孟晚舟被捕:2019年1月上任的加拿大司法部長拉梅蒂(David Lametti),將決定加拿大最後是否引渡孟晚舟至美國。(路透社)

引渡程序可以持續相當長時間,在聆訊期間,若被捕人不服,也可以就引渡向法院提出上訴,上訴會交予上訴法院審理。若被捕人認為上訴判決不合理,可再次提出上訴,最終交由終審法院定讞。

例如華裔商人蘇斌2014年7月遭加拿大警方拘捕,被控盜取美國戰機資料等間諜罪。他最終在2016年2月引渡至美國,糾纏近兩年。

英國廣播公司報道,部分引渡程序的個案,更曾拖延超過10年。

華為孟晚舟被捕:加拿大總理杜魯多(Justin Trudeau)身陷干預司法部的醜聞,民望下滑。(路透社)

加拿大政府身陷干預司法醜聞

加拿大夾在中美兩國之間,在處理孟晚舟的案件上,處於兩難位置,當地政府近來陷入涉嫌干預司法獨立的大醜聞,更加讓司法部在處理孟晚舟案一事上,在當地更受關注。

總理杜魯多(Justin Trudeau)被指涉嫌向司法部長王州迪(Jody Wilson-Raybould)施壓,要求她幫助國內大型工程企業SNC-Lavalin免遭刑事檢控,王州迪拒絕妥協,其後在1月政府改組內閣時,遭降職為退伍軍人事務部長,王州迪2月中宣布辭職。

事件鬧大後,王州迪周三(2月27日)在國會司法委員會作證時,更加表明2018年9月至12月處理有關案件期間,受到來自杜魯多,以及11名來自總理辦公室及樞密院等的高官施壓。杜魯多成為眾矢之的,他一直否認有施壓,但民調顯示當地41%受訪民眾,認為他在處理此事上犯錯。

美國總統特朗普2018年12月曾經大膽表示,若果他認為對國家有益、可以有助中美貿易談判,在有必要的情況下,他會介入孟晚舟案。但這種情況,則肯定難適用於加拿大身上。

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在溫哥華獲准保釋後,要定期報到。(視覺中國)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