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決定派遣自衛隊到中東 獨自進行護航任務

撰文:張子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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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府12月27日舉行內閣會議,決定在2020年2月派遣海上自衛隊艦艇到中東地區執行保障海上安全航行任務,但不會參與由美國主導的護航艦隊。

日本在2020年派遣海上自衛隊艦艇到中東執行為期一年護航任務。圖為霧島號護衛艦(DDG-174)(AP)

有關任務是根據防衛省設置法中的調查及研究作為基礎,這亦是除了訓練以外,日本在2016年實施安全保障關連法以來首次派遣自衛隊到海外執行任務。

根據任務內容,一旦有日本船隻在中東海域遇到緊急情況,防衛大臣可以下令自衛隊執行海上警備行動,包括容許使用武器保障船隻安全。在活動範圍方面,自衛隊艦艇會部署於阿曼灣(Gult of Oman)、阿拉伯海(Arabian Sea)北部、亞丁灣(Gult of Aden)的公海地區,並考慮到伊朗的關係而不會進入霍爾木茲海峽(Strait of Hormuz)。

海上自衛隊會派遣約260人、一艘直升機護衛艦及兩架P-3C反潛偵察機參與任務,直至2020年12月26日為止,並可以根據情況由政府決定是否延長或改變任務。另外日本不會參與美國主導的護航艦隊,但會派員到巴林的美國海軍司令部,與華府分享情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