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剝奪七個欠費國家投票權 黎巴嫩:感遺憾

撰文:洪怡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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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1月10日宣布,包括黎巴嫩在內的七個國家,由於拖欠聯合國財政款項,將喪失大會投票權。黎巴嫩11日回應稱,對此感到遺憾。

黎巴嫩1月11日就聯合國剝奪其大會投票權一事表遺憾。圖為黎巴嫩總統奧恩2017年9月21日在聯合國總部發表講話。(Getty Images)

黎巴嫩外交部發表聲明,稱聯合國的決定損害黎巴嫩的利益、威望和聲譽。聲明指,黎巴嫩對聯合國的決定感到遺憾,會盡快想出解決方法。財政部隨後表示,黎巴嫩會在13日支付拖欠款項。聲明中沒提及欠款的實際金額。

除黎巴嫩外,同樣因拖欠聯合國費用而喪失投票權的國家還有也門(Yemen)、委內瑞拉(Venezuela)、中非共和國(Central African Republic)、岡比亞(Gambia)、萊索托(Lesotho)和湯加(Tonga)。

聯合國憲章第19條規定,凡拖欠聯合國財政款項的會員國,拖欠數目若等於或超過前兩年所應繳納的數目時,即喪失其在大會的投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