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英國業務大交稅少 公司複雜互控避稅受英議員質詢

撰文:李藹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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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周四(11日)就其1.3億英鎊(約14.63億港元)補稅協議回答英國國會質詢,其歐洲業務總監布萊丁(Matt Brittin)及國際稅務主管哈奇森(Tom Hutchinson)將出席聽證會,會前坦言「改革稅制屬政府責任」。

Google將於周四(11日)就其1.3億英鎊補稅協議回答英國國會質詢。(Getty Images)
Google歐洲業務總監布萊丁(Matt Brittin)將出席聽證會。(Getty Images)

十年補交14億 被質疑金額過低

英國稅務海關總署(HMRC)署長霍默(Lin Homer)亦會出席,並估計聽證會將會相當嚴苛。早前Google被英國就其所繳稅款調查,指其繳稅過低有避稅之嫌,後來雙方達成協議,Google將補交過去10年1.3億英鎊公司利得稅。協議被多方批評過於寬容,工黨領袖麥唐奈(John McDonnell)以「瑣碎」形容需繳金額。據雅息斯大學稅務專家西卡(Prem Sikka)以該金額估計,Google的有效稅率僅2.77%,多方因而要求解釋該協議是如何制定。

英國工黨議員費林特(Caroline Flint)坦言:「我很難相信以Google一年所賺的錢以及該公司在英國市場所佔的份額,它在十年以來只交取1.3億英鎊是真正要繳交的金額」。據英國國會公共帳戶委員會於2013年估計,Google母公司Alphabet在2006年至2011年期間收入達180億美元,但僅繳交1600萬美元稅項,收入與繳稅金額有差天共地的分別。很多國會議員對Google最終只需補繳1.3億英鎊的稅項感到極到憤怒,認為協議應要更加公平,Google應按比例繳付適當稅金。

收益歸愛爾蘭 英國收取代理費 

根據Statistica數據,Google於英國的市佔率為85.7%。稅務總署指基於保密原因,不能透露Google應納稅額,但亦同意Google現行稅務屬合法。英國Google總公司設於愛爾蘭都柏林,並稱英國分公司為代理機構,以支援總公司業務,並收取總公司代理費用。以2012年收支計算,其英國地區收益為49億英鎊,然而會全數視為愛爾蘭Google收益,而稅金則以其4億英鎊代理費為基礎計算,扣除開支收益為3100萬英鎊,即需繳交600萬英鎊稅款。依照現時協議,Google的稅金計算方法未需更改,如以十年1.3億英鎊計算,Google每年需補交的稅款僅1300萬英鎊。

英國Google總公司設於愛爾蘭都柏林,全球所有收盈均歸該公司帳目。(Getty Images)

英員工薪酬高逾一倍

然而這種計算方法有不少疑點。Google一直聲稱其愛爾蘭總公司的營銷專家有更高能力處理廣告業務,而英國分公司則僅能扮演支援角色。但據《衛報》報道指,英國Google員工的薪酬比愛爾蘭高出一倍有多,而且其「營銷專家」不少聘自歐洲各地,並於家中辦公,流水作業式地以不同語言回覆客戶電郵查詢,甚至有不少愛爾蘭Google與廣告客戶之間的銷售協議是自動發出的。

「雙重愛爾蘭」策略 付巨額特許權費用保持低盈利

另外,Google主要業務地區為美國及英國,兩地稅率分別為35%及20%,而公司的全球有效稅率去年僅為17%。雖然Google全球所有收益均歸愛爾蘭公司,但由於需要支付Google技術發展商的巨額特許權使用費,當地公司的盈利實際上非常微小。然而據《衛報》報道,這筆費用最後落於Google另一間愛爾蘭公司Google Ireland Holding(GIH)。該公司於愛爾蘭有註冊辦公室,但其次地址位於百慕達,管理董事來自美國加州,因此據愛爾蘭規例毋須繳稅,加上公司不屬有限公司,毋須向外公布財務資訊。《衛報》估計Google轉移了約300億英鎊收益至該公司,而Google則聲稱已就該筆款項繳稅。這種「雙重愛爾蘭」(double Irish)策略令Google維持極低稅率,然而亦十分具爭議性。

四月通過Google稅 被指成效不彰

愛爾蘭的稅率是12.5%,相對大部分歐洲國家為低,英國公司稅率為20%、意大利為27.5%、法國為33.33%、德國為30至33%。這種於外國設立「常設機構」企圖避稅的手法,去年十月的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國際稅務改革項目中,多國已同意打擊。去年四月,英國通過轉移利潤稅(DPT)法案,即俗稱「Google稅」,以針對類似跨國企業避稅情況,卻被質疑成效不彰。

Google:改革稅制屬政府責任

Google歐洲負責人布萊丁則指責英國稅制有缺乏,才造成事件發生,並指國際稅制需要改革。他於英國《每日電訊報》撰文指,公司的盈利大部分應來自公司核心業務發展、決策及承擔風險的地方,而根據此原則,Google去年稅務支出共33億美元,而其中大部分交到美國,亦強調Google以英國20%的稅率為其盈利繳稅。他亦指出不少評論指公司應於商品的輸出地而非產地繳稅,但此計算方法將不利於英國的出口業。他於文中道:「我們希望會有更簡化清晰的規則,因為重要的不只是付合適稅款,更是被認為有繳付合適稅款。但更改稅制不是Google可以做到的,改革須由政府做起。」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