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曉明7年前買樓與13歲男童簽約 轉名不成豪宅遭查封要打官司
撰文:邱愛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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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曉明7年前購入北京豪宅,竟然是與一名13歲男童簽署合約,最近竟因此打官司,究竟所謂何事?
事源黃曉明於2013年以3,600萬人民幣(現時折合約4,148萬港元)購入北京朝陽區的豪宅,並與一名13歲男童張昊龍的男子簽訂買賣合約,於是男童父母委託授權他人代為辦理交易事項,黃曉明按約定支付3,600萬元,並一直居住於該棟豪宅。
而當年黃曉明購買豪宅時並未有北京購房資格,故未能辦理轉名登記,並交由母親張素霞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人則是張昊龍,被擔保金額為3,600萬。
三年前豪宅已經升值至億元大宅,黃曉明多番要求張昊龍辦理轉名手續,惟張昊龍一直避而不見。直至2017年12月21日,張昊龍因三度拿豪宅貸款而未有在限期內還款,故豪宅曾三度被政府查封,黃曉明只好狀告現年20歲的張昊龍。
法院今日宣布判決,指黃曉明與張昊龍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有效,但因房子尚未解封,故黃曉明無法辦理轉名手續,惟房子仍被判屬於黃曉明,銀行亦不能強拍該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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