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百鳴內幕交易罪成判囚5個月 准以原有條件保釋等候上訴

撰文:張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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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年80歲的電影公司主席兼藝人黃百鳴(原名黃栢鳴),涉在「天馬影視」公布賣盤前,慫恿胞妹掃貨的內幕交易,案件今日(9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被告黃柏鳴被控在2017年8月25日至2017年10月17日期間,涉嫌慫使或促致另一名人士(即黃潔珍)進行天馬影視的股份交易,他當時為天馬影視的主席兼控股股東,掌握了他知道屬有關天馬影視的內幕消息的消息。黃百鳴上月22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判官裁定就指使或促使他人作內幕交易罪罪名成立。

黃百鳴涉內幕交易案今日(9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葉志明攝)
黃百鳴涉內幕交易案今日(9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葉志明攝)
黃百鳴涉內幕交易案今日(9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葉志明攝)

黃百鳴今日早上11時抵達西九龍裁判法院,他與兒子黃子恒在開庭前,在好友劉偉恒領禱下在庭內進行禱告。黃百鳴原被判監禁9個月,裁判官考慮到減刑因素,最終判決黃百鳴監禁5個月以及罰款港幣99,720元,並需要繳付37萬4千元予證監會。裁判官批准黃百鳴以原有條件在上訴期間進行保釋。黃百鳴兒子在得悉父親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等候上訴,即舒了一口氣。黃百鳴一行人於中午12:32步出法院,並擰開面刻意迴避傳媒的鏡頭,登上七人車離開。

黃百鳴在兒子及公司同事陪同下離開法院。(葉志明攝)
黃百鳴在兒子及公司同事陪同下離開法院。(葉志明攝)
黃百鳴全程低頭不語並刻意避開鏡頭。(葉志明攝)
登上七人車離開。(葉志明攝)

案件編號:ESS 1735/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