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香港迪士尼被檢出防狼噴霧遭警逮捕罰千元 台女:不知屬違禁品

撰文:吳梓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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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台灣女遊客日前打算到香港迪士尼樂園遊玩時,卻在入場時被園方安檢搜出防狼噴霧,她其後更遭警方逮捕,事後需上庭認罪並繳交港幣1000元的罰款。她其後在網上表示,不知道在台灣很普遍的防狼噴霧在香港竟屬於違禁品。

涉事台灣女遊客被香港迪士尼園方檢出防狼噴霧而被攔下,其後更驚動警方。(爆怨公社)

據該名台灣女遊客事後在facebook社團「爆怨公社」憶述事件指,她日前本打算前往香港迪士尼遊玩,豈料在入場時卻被安檢搜出防狼噴霧而被攔下。她最初以為只要當下把防狼噴霧丟棄就沒事,但由於防狼噴霧在香港屬於槍枝管制的物件,故園方當時就立即報警。

警方接報到場後,涉事的台灣女遊客首先需接受女警的搜身,並重新檢查她的背包及沒收其手機,另外警方又因避免疑犯自殺,按程序將她的鞋帶抽掉。而在前往警署期間,她又好奇詢問警員指,如不能使用防狼噴霧,香港女生一般都怎麼自保。當時警員自信的表示香港治安很好沒人想動歪腦筋,又指會帶防狼噴霧自保的大部分以台灣人居多。

涉事的女遊客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238章火器及彈藥條例,被控「無牌管有槍械」罪。(爆怨公社)

警方將她帶回警署後,便透過電腦對她的十根手指頭及手掌畫押,她又要手拿印有其姓名及案外的A4紙拍全身照,並在拘留室待了7個小時及交出交保釋金後才被釋放,然後她隔天需到法院認罪,並繳交港幣1000元的罰款。被拘留期間,她指出警方有供應膳食和水,若要上廁所都會有女警在旁邊旁同,直到完成所有程序,她才感嘆:「願法庭上我認罪完罰款完趕緊剩下的旅遊行程。」

據涉事台灣女遊客上載的照片顯示,她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238章火器及彈藥條例,被控「無牌管有槍械」罪。不少台灣網民看到後紛留言指,「長知識了」、「我是要回國過海關時被攔,臨走前警察還說:台灣很多人不知道,妳回去要跟妳朋友講」、「我只是好奇妳怎帶出國的」、「財去人安就好了」、「原來有這種事情,還真的不知道!辛苦妳了,沒事情就好,至少有個經驗,也提醒了大家」、「是管制品沒錯,知道的人不多」。

(ETtoday/爆怨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