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殺小姑水泥封屍 台婦「認罪有悔意」被判無期徒刑

撰文:潘翠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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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13日台灣女子張芳馨殺死小姑葉秀鳳封屍於水泥案,今日(29日)新北地方法院宣布:依殺人罪判處張芳馨無期徒刑並褫奪權終身。

台灣女子張芳馨不滿小姑葉秀鳳,將她殺死並用水泥封屍。(網上圖片)

38歲的張芳馨與丈夫及一對兒女, 與37歲小姑葉秀鳳長期不睦。案情指,張芳馨今年3月11日開開關冰箱門很大聲,引來小姑葉秀鳳紙條提醒,未料卻引發張芳馨的殺機。2日後,姑嫂兩人又發生衝突,張芳馨用14磅重啞鈴打致葉秀鳳昏迷,並拖進浴室將他溺死。然後再用棉被裹屍,點燃精油遮掩屍臭味,再用五金行購買21包速乾型水泥將屍體砌封在房中。

葉秀鳳因多人未上班引起公司同事注意並向家屬詢問,家屬指她「到台東參加路跑」,不過葉秀鳳的同事發現她未參賽。葉秀鳳哥哥發現情況有異,發現妹妹房間內多了一個長條型水泥堆。警方據報前往現場,發現3坪大的房間裡居然砌出一條長約150厘米、寬約80厘米、高約50厘米的水泥柱,並從水泥堆裡挖出了葉秀鳳屍體。

據了解,姑嫂兩人一直關係不和。圖為死者葉秀鳳。(網上圖片)

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認為,張芳馨不思理性解決與小姑之間之相處糾紛竟萌生殺意,從用啞鈴猛打小姑頭部到拖至水中將她溺死,再用水泥封屍,可見其犯罪手法甚為殘忍。

合議庭指,張芳馨被捕後配合審訊,並表示悔悟抱歉之意,且已與小姑家人和解。合議庭認為施以長期監禁,以監所內之輔導教化,當可促其深入反省,因此依殺人罪將張芳馨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本案可上訴。

(中時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