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李明哲再被移監回湖南 李凈瑜:河北燕城監獄剛表態建立聯繫

撰文:許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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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大陸關押的李明哲上月19日傳出移監河北燕城監獄。短短兩周過去,李明哲妻子李凈瑜今日(11月1日)向台灣《中央社》表示,其接獲消息指李明哲再度遭移監回湖南赤山監獄,具體原因不明。

李明哲上月19日傳出遭移監河北燕城監獄,短短2周又傳出移監回湖南。(資料圖片)

李明哲因「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大陸判處有期徒刑5年,其家屬原預計上周一(10月22日)前往湖南赤山監獄對其第6度探視,也已獲陸方核准。不過湖南長沙台商協會卻在上月19日突然接獲通知,李明哲被移監到河北燕城監獄。台灣《中央社》周三(10月31日)報道稱,李明哲被陸方逮捕至今已一年半,符合減刑門檻但卻未獲減刑,此時被移監到條件較佳的燕城監獄,或為安撫國際壓力。

不過,李明哲妻子李凈瑜周四(11月1日)對台灣《中央社》表示,她周三晚間獲悉李明哲再次被移監回湖南赤山監獄,但具體原因不明。李凈瑜表示,燕城監獄日前剛剛聯絡她,向她簡短表達了與家屬建立聯繫管道的意願。

李明哲一度遭移監到河北燕城監獄,是大陸司法部直屬監獄。(網上圖片)

陸委會:傳播民主理念無罪

台灣陸委會此前多次就李明哲事件表態。李明哲上月傳出遭移監河北燕城監獄後,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當即表示,陸委會、海基會已發函大陸國台辦、海協會,要求將移監後的探視規定告知台方及家屬。

邱垂正周三(10月31日)再次強調,陸方應循既有管道,將移監後的探視規定告知政府及家屬。他表示,李明哲傳播民主理念無罪,陸方應盡速釋放李明哲。

2018年3月27日,台灣海基會人員陪同李凈瑜前往湖南赤山監獄,探視丈夫李明哲,雙方會面時間約30分鐘。(資料圖片)

妻四處奔走求援 李明哲減刑機會低

李明哲2017年3月在大陸被捕,同年11月以「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12月28日被分配到湖南省益陽市沅江市南嘴鎮赤山監獄七監區服刑改造;親屬每月可會見一次,每次不得超過30分鐘。李明哲妻子李凈瑜在今年3、5、6、7、9月,5度赴陸探視。李凈瑜還積極奔走國際尋求聲援,促成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特別程序正式受理李明哲案。

外界預估,李明哲減刑的可能性相當低,可能要服完全數刑期。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以上、10年以下者,在執行一年半以上方可減刑。不過規定提到,凡是因「危害國家安全犯罪」被判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者,必須執行2年以上才能減刑,且減刑幅度將「從嚴掌握」。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