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少子化?台灣擬修法放寬近親結婚至四等親 醫界憂心

撰文:許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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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立法院法制局建議,將近親結婚限制從六等親放寬至四等親,研議修正民法限縮禁婚親等。不過不少醫生擔憂,近親通婚除有倫理問題,寶寶更容易有先天疾病、畸形風險。

據了解,台灣在1998年修正《民法》,基於優生學考量,將旁系血親禁婚範圍訂為六親等以內。根據《民法》第983條條文規定,不得結婚的親屬為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者,但因收養而成立的四親等及六親等旁系血親,輩分相同者,不在此限;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同者。

此前,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近日判決一起婚姻無效訴訟案例,當事人夫妻在2018年10月31日結婚,兩人在7年後調閱戶籍資料發現,一方外祖母與一方祖母為親姊妹,屬於旁系六親等,違反民法近親不得結婚規定,法院判決婚姻無效。

台灣立法院法制局研析報告指出,近年多數國家皆立法縮小禁婚範圍,包括旁系血親禁婚不超出三親等,因此研議修正民法限縮禁婚親等,以符社會現況。

台灣立法院法制局建議,將近親結婚限制從六等親放寬至四等親,研議修正民法限縮禁婚親等。(示意圖,zhouxing-lu/unsplash)

該報告指出,現代社會家庭結構變遷,親戚關係日漸疏遠,年輕世代鮮少與親戚往來,可能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誤觸近親禁婚規定,導致婚姻無效。隨著醫療科技進步,只要在孕期確實進行產檢,就可大幅降低產下罕病兒機率。

據台媒報道,台灣生殖醫學會理事李茂盛表示反對,他稱過去臨床經驗顯示,表兄妹結婚在生產的時候,發現到有很多胎兒畸形會出現,對台灣社會是不好的,而且會浪費很多健保費用。

此外,近親結婚對於少子女化問題完全沒有幫助,「根本原因並不在此」。改善少子女化問題,應著重於提升托育政策與生育補助等,並鼓勵年輕人提早結婚,增加婚姻數量才是有效政策方向。

李茂盛認為,立法應該長遠、周全,而非變來變去,否則只會對台灣社會造成更多紛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