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立委李貞秀未能提供放棄陸籍公文 台內政部:不能代表公權力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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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陸配(大陸籍配偶)李貞秀遞補當選民眾黨不分區立委,2月3日於在台灣立法院舉行宣誓就職典禮,成為台灣首個陸配立委。李貞秀表示,已經2次赴大陸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辦理放棄陸籍,然而對方基於政治正確拒絕受理,同時她強調兩岸如果發生衝突,「唯一效忠對象就是中華民國」。另一方面,台灣內政部長劉世芳3月17日表示,既然身分有疑慮,那李貞秀就不能夠代表具有公權力的立法委員。

身陷立委資格爭議的李貞秀日前首度在立院委員會質詢,卻無行政官員備詢。17日,劉世芳表示,到目前為止,內政部還沒有收到正式的公文,顯示李貞秀有放棄陸籍。既然有疑慮的話,李貞秀的身分有疑慮,那李貞秀就是一般民眾,不能夠代表具有公權力的立法委員。

公開資料顯示,李貞秀1973年出生於湖南省,1993年因婚姻來台灣定居。據台媒報道,民眾黨確定貫徹兩年條款,原有6名立委黃珊珊、黃國昌、麥玉珍、林國成、林憶君及張啟楷於星期六(1月31日)卸任。新遞補的6人包括李貞秀。

所謂兩年條款是指,指台灣立法院常規四年任期的一半,在比例代表制的全國不分區及僑民選區當選的立法委員,僅履任一半的立委任期,二年任期結束後即辭職,讓不分區名單上排名靠後的人士也可以出任立法委員獲得歷練。

民眾黨陸配立委李貞秀3日就職,出示曾經於去年12月從香港前往湖南衡南申請「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結果遭到公安拒絕等證明及機票。(中時新聞網)

內政部重申,依照《國籍法》李貞秀應在就任之前辦理喪失陸籍,否則應由立法院解職。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主任陳智菡曾表示,李貞秀已經按照台灣規範到大陸申請放棄陸籍,她提到陸委會主委邱垂正也曾表示:「目前不管用什麼方式,沒有一個已經入籍中華民國的前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士,可以因此放棄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籍。」

李貞秀指出,雖然過去不在台灣出生,但是來到台灣落地深耕、生兒育女及工作繳稅。

李貞秀表示,「我在台灣居住超過30年,5個小孩都是台灣人,居住的時間比在大陸還久,熱愛台灣、保護台灣的決心不比任何人少。」

李貞秀表示,自己2025年12月特地飛到香港,然後轉搭高鐵前往湖南衡陽,「一路上都是拿中華民國護照,同樣持有台胞證才得以入境,就是想要放棄中國國籍,然而對方依然拒絕受理。」

對於拒絕受理原因,李貞秀則透露,對岸都是政治正確,依據憲法,兩岸就是互不承認,「他們一開始以為我要放棄戶籍,後來就說台灣當然不能放棄國籍,台灣根本就不能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