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官員不滿上級向其水壺投毒 僅被拘10天罰500元

撰文:王兆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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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媒體曝光內地一起離奇投毒案。2017年11月14日,因對上級不滿,陝西省安康市寧陝縣煙草專賣局的副局長熊博竟向上級的水壺投放有毒農藥,致上級身體不適就醫。事發次日熊被刑拘,但兩次提請逮捕均被檢察院駁回。2018年1月4日,警方對熊博處以行政拘留10天,罰款500元的治安處罰後予以釋放。

人體接觸大量「滅掃利」時會引起頭痛,頭昏,噁心嘔吐,雙手顫抖,重者抽搐或驚厥、昏迷、休克。(網絡圖片)

2017年11月14日上午,陝西省安康市寧陝縣煙草專賣局,該局副局長熊博潛入主持該局工作的趙副局長辦公室,將事先準備好的農藥「滅掃利」,投放到其水壺中。

之後趙副局長喝水時感覺水的味道不對,繼而身體不適,於是前往縣醫院進行救治,其同事向警方報案,警方當即介入調查。

2017年11月15日晚上10時許,熊博向警方投案自首,承認他投毒。寧陝縣公安局隨即以故意殺人案立案偵查,並在次日依法對熊博予以刑事拘留。

熊博自首後交代,他認為自己本應該升遷主管,因而對派來主管工作的副局長非常不滿,所以下毒,就是想讓他「嘔吐、拉肚子」。而當地警方在接受媒體採訪時亦表示,熊博此舉就是惡作劇,並非蓄意傷人。

據悉,人體接觸大量「滅掃利」時會引起頭痛,頭昏,噁心嘔吐,雙手顫抖,重者抽搐或驚厥、昏迷、休克。人吞服後需洗胃治療,目前沒有特殊解毒劑。

之後,2017年11月至12月間,寧陝縣檢察院2次作出不予批捕決定,最終對熊博作出解除取保候審措施決定。2018年1月4日,寧陝縣公安局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罰規定,對熊博作出行政拘留10天,罰款500元的治安處罰後,予以釋放。

熊博被釋放後,寧陝縣紀檢委對其予以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安康市煙草專賣局則將其撤職並調動至平利縣煙草專賣局工作,而趙副局長仍然是寧陝縣煙草專賣局主持工作的副局長,據稱其現在西安學習。

(北京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