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男用撿到的身份證住酒店被捕 「失主」原來是逃犯
撰文:崔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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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內地入住酒店,需要登記身份證明文件。陝西漢中城固縣卻有一名男子,利用撿來的身份證入住酒店後驚動警方。原來,該身份證的「失主」是逃犯,涉事的陝西男子則因為冒用他人身份,被警方處以行政拘留3日的懲罰。
據《華商報》報道,6月1日,城固縣公安局博望派出所接到上級轄區酒店有一名夏姓逃犯入住的消息後,派警員到該酒店調查。當警員鎖定逃犯入住的房間並展開拘捕時,該「逃犯」的面貌和口音卻讓警員感到疑惑。
面對民警審查時,該「逃犯」稱,其實自己姓張,在酒店登記時所用的身份證,是他今年2月在夜市小吃攤上撿到的。張男當時發現「失主」夏某的年齡和自己相仿,便把身份證據為己有,打算以後使用,沒想到使用後,自己居然被當成逃犯。
目前,張男因涉嫌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被城固警方行政拘留3天並處以罰款。警方表示,依據《居民身份證法》,無論是冒用親戚、朋友的身份證,或者使用他人遺失的身份證件,都屬於違法行為。如從事犯罪活動,還將追究刑事責任。
網民熱議:
警方提供三天免費住宿,賺了。哈哈。為什麼不用自己的身份證,心中有鬼嗎?搬石頭砸自己的腳。有人專門丟掉的。為啥用別人的身份證也能開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