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丐幫」立「幫規」專搵吉日勒索市民 「幫主」自稱「任我行」

撰文:王兆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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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俠小說中的丐幫素來以忠義著稱,浙江也有一個「丐幫」,卻和忠義無緣,唯利是圖。2018年4月18日,浙江溫州蒼南縣人民法院審理「乞討團夥」以強行乞討方式尋釁滋事案,該組織的3名成員因尋釁滋事罪分別被判6至7個月徒刑。另一嫌疑人任國明另案處理。
據介紹,這個「丐幫」整合了溫州蒼南本地及外地乞討人士,每遇當地有人辦喜事,「丐幫」就會去要錢,不給錢就鬧得事主不得安寧。此外,這個「丐幫」不僅有「幫規」管束成員,還有自己的「情報網」,會收買三輪車夫等尋找乞討對象,而「幫主」任國明更號稱「任我行」。

「丐幫」的「賀帖」會留下電話,要事主給錢。(網絡圖片)

據介紹,蒼南當地乞討者原本分為本地幫及外地幫,不過最終本地幫和外地幫成功融合,讓乞討方式統一起來:除一般單獨乞討外,還會組織集體行動。

2016年1月21日,蒼南人楊某準備迎接次日兒子的婚事。中午時分,一張10厘米見方的紅色「賀帖」,貼在了家門上,附有「幫主」任國明的手機號碼,強行討錢。

據介紹,只要貼了「賀帖」這戶人家就要給錢,而其他乞討者就不會再乞討。辦案民警說,這是「行規」:我要過了別人不可以再要。

如果事主不給錢,「丐幫弟子」就會攔截婚車。(網絡圖片)

蒼南法院提供的材料顯示,每逢吉日,「丐幫」成員尋找辦喜事的家庭,分組進行乞討,並規定不管紅白喜事,紅包一律開口要220元加兩包中華香煙。每天所得紅包會平均分配給成員。辦案民警稱,220元的金額是「丐幫」經過長期總結得出的數值,既降低風險,又保留還價空間。

如果辦喜事的人家不給錢,「丐幫」就會攔婚車、糾纏被害人。此外,撿廢品的人和三輪車夫也會向「丐幫」提供線索,如果提供的住戶沒有被乞討過,就可以領取10元獎金。

安徽人任國明今年57歲,在當地行乞超過二十年,被推選為「幫主」。他說,「任我行」這一綽號為自己所起,其目的是增加知名度,也方便隱藏真實姓名。有「丐幫弟子」稱,想加入「丐幫」,要給「任我行」1000元「拜師」,然後才能加入。

2016年,一批「丐幫弟子」被捕。(網絡圖片)

「幫主」犯規與「幫眾」同罪

據介紹,如果有某個乞丐隱匿金額不上交的情況,這個乞丐會立即遭到「幫規」的懲罰,而且「幫規」嚴明,「幫主」也不能例外。任國明回憶,有一次他單獨討要來紅包後未和其他成員分享,曾遭其他人辱駡、毆打,「被打得在床上躺了兩天。」

「丐幫」常年在當地滋擾民眾,但因專門在吉日出動,所以市民往往不願聲張,自認倒霉。不過,連續幾年下來,還是引起公憤。最終,任國明等人於2016年2月一次強行乞討時被捕。任國明目前被監視居住,任的侄子聽說了他的事情,「他跟我說,這次進去(監獄)要好好改造。」

(新京報、都市快報)

「早就該抓了這些人!扮可憐博同情,踐踏了人們的同情心!」
「鬧過我親人的葬禮,這幫人今生今世這仇都記得。」
「周星馳說過,丐幫成員的數量並非由他決定,而是皇帝決定的。」
「這丐幫幫紀嚴明,『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比當官的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