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音樂人林海指控門店侵權 海底撈致歉:已經停播

撰文:鄭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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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商報》6月13日報道,6月8日,內地音樂人林海在微博發帖,指控知名火鍋品牌「海底撈」侵犯其著作權。次日(6月9日),林海再次發表《關於海底撈無視我方請求不做任何回應的聲明》,稱屢次找海底撈要求停止播放、停止侵權行為,了無結果之餘還遭遇反覆搪塞。近日,林海將海底撈告上法庭,法院受理此案。
6月11日,海底撈表示從6月8日起曾嘗試聯繫林海,但其電話一直無法接通。6月13日下午,海底撈發表致歉聲明,指旗下門店已停播林海作品。

內地音樂人林海。(網上圖片)

《成都商報》稱,據林海起訴書所見,指控海底撈未經許可,將其創作的《踏古》、《琵琶語》、《對歌》、《黛玉傳》、《天龍八部241柔情4》等在門店循環播放,侵犯其署名權、複製權、表演權等在內的著作權,導致其鉅額經濟損失。6月11日,海底撈委託律師領取應訴文件。

海底撈:此前雙方均表達續約意願

海底撈透露,此前曾與林海簽訂《林海先生作品授權協定》,約定授權期限為2015年11月19日到2017年11月18日。授權期滿後,雙方均表達有繼續合作的意願,海底撈代表稱:「我們相信林海先生這次起訴,是因對續約洽商未獲最終結果前的作品使用行為而提起的。」

6月13日下午,海底撈發表聲明,承認在授權到期後繼續使用林海作品,實屬失誤。海底撈已在6月8日指示門店,停止播放林海的音樂作品:「對此我們深表歉意,尊重您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著作權的權利,並執行法院的審理結果,林海老師,您看這樣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