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每月只給100多元零用錢 湖南漢搶劫事敗逃亡1年後被捕

撰文:朱加樟
出版:更新:

湖南一名男子,因為妻子每月只給他100多元人民幣的零用錢,因此以偷搶來謀財。他去年更因事敗而在外地逃亡1年,期間以打工和乞討維持生計。

曲某(中)因為妻子每月只給他100多元人民幣的零用錢,於是以偷搶來謀財,終被警方拘捕。(警方供圖)

據報道,曲某今年39歲。2017年,曲某在澧縣一家菜館當侍應,每月工資2000元(人民幣,下同)左右。他的工資卡在妻子的手裏,而妻子每月只給他100多元零用錢,這根本不夠用。有一次,曲某與朋友出去吃飯,連買一包煙的錢都沒有,他爲此感到自卑。事後曲某萌生了謀取不義之財的想法。

去年5月,手頭缺錢的曲某走進澧縣一家足浴店內,準備偷竊一個手袋,不料被手袋主人發現。曲某强行搶奪手袋,導致手袋主人倒地受傷。曲某作案後逃離現場,在外地逃亡了1年,期間以打工和乞討維持生計。

今年6月18日(周一),曲某準備回老家。他在常德的火車站時,民警發現曲某是網上通緝的逃犯,於是將其拘捕。

(《長沙晚報》)